我为人人|中大校董会改革之路(二)
2022-10-14 00:00
我经常说,世界级的学府需要与时并进的企业管治文化。经营高等教育学府涉及过百亿公帑,企业管治文化须有适当制衡——由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士,在有限的任期内为大学服务。我在本文将论述从三方面改革中大校董会:校董会主席应由特首作为校监委任、校董会要「瘦身」精简人数,以及容许九所书院代表轮流加入校董会。
首先,现时中大管理制度出现问题,导致校内由一小撮人掌权。例如正、副校长基本可决定大部分校内人士的升职加薪及聘任、去留,权力过度集中而不受制衡。虽然校董会根据法例具备一定权力,但以我加入校董会十四年来见到的是开会次数不多,每年大概三四次,对比其他院校开会密度为每月两次,重要事项却被放在「其他事项」当作不用讨论的其他杂项去被通过。相关文件又是在开会时才放置在桌上,根本没足够时间消化,予人权力被架空的感觉。至于校董会平时的决定,亦多靠等同于常务委员会的行政与计画委员会由校长带领选人行使大权。
正、副校长独揽大权引申至另一问题是校董会辖下的行政与计画委员会的运作。这个委员会由正、副校长主导,其馀全数大概三十名委员亦是来自校内管理层,它实际上获校董会全权受理包括人事任命等重大校政事宜,可通过包括正、副校长职位的人事聘任,却从来没有会议记录呈交校董会,极有小圈子之嫌。我早前提议正、副校长聘任应好像其他大学一样须获校董会四分三校外委员同意才可作实,原因就是想改变校长可变相决定续聘自己的不公平现象。
然而,现时校董会主席不能「空降」,而是先要进入「系统」及被校长带领班子票选;司库一角亦由校内受薪人士担任,经由校长任命,不似得其他院校般的司库多为外部人员担任,未免有不公平之嫌及引人诟病,情况怎可说是健康及符合现代企业文化呢?反观其他院校的章程大多已现代化,显示中大的管治文化不够与时并进,仍有大量改善空间。我认为,中大需要新的人选及新的角度来审视这个见得到的管治漏洞,第一步是果敢地提出校董会主席一职应由特首作为校监委任,以杜绝任何变相「裙带关系」。
第二,现时校董会人数多达五十三人,我认为人数可大幅减至较为符合一般工作委员会可有效运作的会员数目便已足够。年前中大改革报告建议曾提过校董会人数应减至二十九人,当中校外委员占十八人,馀下十一人为校内代表。不过,两者比例未达致二比一的理想指标。我认为,一方面校外委员数目可稍为增加至二十二人,另方面将现时名义上非由校监委任但实际上是来自校内不同书院的校外人士的八名委员的数目悉数减少,便可达致二比一的目标。
最后一点,现时中大共有九所书院,但校董会校内委员一直来自特定四所较早成立的书院,但其实馀下五所书院亦已成立超过十年,却只扮演额外者的角色。上述报告曾建议由该四所书院各委派一人加入校董会成为校外委员,其馀五所书院合共只能提名两人加入。书院制度本无问题,但由于此举予人不公平,甚至不尊重其馀五所书院的感觉,我认为应改为由九所书院轮流派人担任,这才能凸显中大拥抱多样性的办学理念,何况书院数目将来会因应教学发展而增加,轮流派人担任似乎最可取。
张宇人 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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