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大两高层索取利益办课程判监

2022-10-14 00:00

黄伟宁罪成判监。
黄伟宁罪成判监。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公开大学辖下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LiPACE)前院长于二○一七年得知自己将不获校方续约后,在离职数个月前串谋其女友、即学院前课程总监,安排校方与一家美容公司合办企业培训课程,以换取院长约满后获该公司聘任。二人经审讯后被裁定公职人员串谋索取利益罪罪成,暂委法官香淑娴昨指,前院长为案中主谋,明知校方会质疑涉案美容公司年资及中立性问题仍继续推动课程,明显是一己私利,判囚十五个月;而前课程总监的协助不可或缺,判监十个月。

香官判刑时指,五十二岁前院长黄伟宁及五十岁前课程总监黎伟祈要求法庭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但二人审讯时就多项争议给予「难以置信」及「穿凿附会」的供词,试图逃避责任,故即时监禁是唯一选项。黄为案中主谋,积极参与筹办学院与美容专业公会有限公司(COBP)的合办课程。至于辩方称黄本意是为了增加学院收入,香官反驳即使校方最终未有开办课程,也非因两被告主动收手,而是校方察觉有异后否决课程。

香官指出,黎对于计画完全知情,并暗中协助推动筹办课程,又刻意向学院隐瞒黄的参与,她的协助不可或缺。

虽然辩方称黎没有获得直接金钱利益,但本案罪责在于她串谋令黄索取利益,又指事件必然影响校誉,虽无证据可见学院因此蒙受财政损失,但法庭必须客观考量罪行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廉署表示,由公帑资助的大专院校属公共机构,其雇员不得利用职权索取或收受利益,包括任何职位、受雇工作或合约。

都大则指尊重法庭裁决,重申校方有严谨指引及守则处理利益申报及与校外团体合作事宜,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案件编号:DCCC42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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