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打女友恐吓 律师表证成立

2022-09-09 00:00

丁勺珈忆述被袭,感到「非常极度痛」。
丁勺珈忆述被袭,感到「非常极度痛」。

(星岛日报报道)三十八岁律师透过交友程式Tinder认识女友,但订婚后关系变差闹分手,在寓所内接连袭击对方,又怒掟手机和扬言将其裸照公诸于世。他否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刑事恐吓及刑事损坏三罪,昨在东区法院受审。事主供称为让其他女性提防,遂将被告患性病一事散播给亲友,忆述案发当日被告施袭的力度「非常极度痛」、「痛到喊出嚟」,事后被告更威吓她不要报警,否则她将身败名裂。裁判官王证瑜裁定案件表证成立,被告不自辩,辩方亦不传召证人,案件今续。

女事主丁勺珈供称,她与被告何俊锋二○一五年开始交往,两年后订婚。二○一八年九月她将被告患有性病一事告诉其同事、亲人和朋友,被告自此怒气未消。同年十一月十五日晚上她寻找被告不果,遂到被告位于铜锣湾希云道寓所,被告翌日凌晨才抵家,身上有酒气。丁问他为何不回覆讯息后,被告回骂:「我喺边关你咩事呀!我使乜对你咁好呀?」遂突然打其右腰,同时呼喝「我好憎你呀!」
扬言公开对方裸照

丁表示从来未曾受过此力度的袭击,当时「痛到喊出嚟」,但被告没有就此罢休,反而继续拍打其腰部两次,以及打她大腿一下,「非常极度痛」。丁马上以手机拍下伤势图片,被告抢走扔在地上,手机屏幕因而毁坏。丁未几往厨房将感冒药放入口,称:「你打到我咁都系想我死啫,咁我食晒啲药俾你睇!」被告一手捏她下颚一手将药挖出再捉住她双臂猛力摇晃,丁期间挣扎,被告再以「几乎打死我」的力度掴了她一记耳光。

丁续指,翌日被告指骂她说:「你试吓报警吖!你够胆报警嘅,我就将你嘅裸照放上网,等你身败名裂,我喺香港捞唔掂可以返新加坡」。丁补充,二人交往期间曾拍下性爱影片和裸照,忧虑会变成事实。

辩方大律师谢志浩盘问时指称,丁才是胁逼被告的一方,包括在金钟港铁站张贴关于性病的大字报、发送割脉照作势自残,甚至在一小时内传数百条讯息轰炸他,被告曾要求停止精神虐待。辩方最后指出,二人唯一的身体接触仅限于被告阻止她服食感冒药,而被告不满丁还在Tinder认识男人才抢手机,混乱之下它跌在地上。丁一一否认。案件编号:ESCC 23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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