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上诉机制 处理「移民」不获消费券投诉

2022-07-15 00:00

第二期电子消费券将于下月初发放,正当人人期待如何花费新一笔款项之际,近日有不少市民投诉莫名其妙地被取消资格,原因是曾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由提早领取强积金权益,事实上他们已回流多年。引发今次风波,相信是当局仅以提早领取强积金作为厘订为不符资格人士的准则过于单一,又没查阅最新数据,结果犯了只求方便自己却不方便市民的错误。当局宜吸取教训,今后应善用跨部门数据核查,避免类似扰民事件重演。

连日来,愤愤不平的市民逼爆位于太子的电子消费券临时中心办事处,查询无缘无故被取消领取第二期消费券资格和提出上诉。有人不满已回流香港十年,每月都有供强积金,却因曾以永久性离港为由提早领取强积金而被取消资格;有的指一直在香港生活,也被指不符资格。
以提早领强积金划綫太单一

港府早前听取议员意见,认为消费券是要鼓励本地消费,不应发给已经移民或有意移民人士,因他们选择以外国为新家园,接受第二种生活,没必要用香港纳税人的钱来补贴他们,决定将移民剔除出合资格名单,对以香港为家园的市民才是公平合理的做法。

由于入境处没有港人移民记录,如何分辨谁是移民是有一定困难。政府用提早领取强积金计画下所有累积权益,来判断移民与否,不失是一种可行方法,因相关人士曾经作出宣誓法定声明,证明自己将永久离开香港,无意返回香港工作或定居。当局亦明白到有部分港人在移民后适应不了外国生活,之后无奈回流,因此为已回流人士设立上诉机制,容许他们在收到被取消领取消费券资格短讯后十四天内,可透过邮寄、传真、电邮或亲身到太子办事处,提出申述的理据和证明,以便覆核其资格。

可是,有很多回流多年的市民仍收到相关短讯,觉得政府懒政,仅以提早领取强积金作单一判断准则,办事欠心思,安排欠周详。很明显政府只向积金局索取多年来以永久性离开香港为由提早领取强积金人士的资料,便以为完成任务,之后证明回流便是市民责任。事件反映政府只求行政方便,采用过时数据,作出不准确而不全面的判断,结果造成扰民。

假如政府肯多做一些动作,便能进一步在众多提早领取强积金的移民人士中,梳理出当中有多少人已回流。例如要求积金局输入相关人士的身分证号码,查看当中谁人目前仍有强积金户口和每月都有供款记录,便可以筛出谁已回流;或者应用跨部门大数据,透过身分证号查阅税局、医管局相关被锁定的「移民」人士最新缴税和在公院覆诊记录,便可审视他们是否已离开香港。然后只针对哪些真正移民发出短讯,减低对回流人士造成不便的滋扰。
没移民早领强积金或惹官非

申诉者若真的是在移民后,因不适应当地生活或其他理由回流,提出上诉而得直的机会相当高。然而,哪些当年以永久性离港为由提早领取强积金却一直留在香港的人士,为了要获得馀下五千元消费券而提出上诉,便可能会自招麻烦,随时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惹上官非,因他们涉嫌干犯了作出虚假法定声明、欺诈罪,当局有权对他们作出调查和采取法律行动,一经定罪可罚款十万元和判监一年。

特首李家超标榜以结果为目标,提升施政效率,各政府部门应摒弃旧思维,政策不但应以便民为本,更须善用科技配合,务求向市民提供更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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