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八月再派 永久离港无份

2022-06-14 00:00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公布派发消费券计画。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公布派发消费券计画。

(星岛日报报道)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昨日正式公布,第二阶段消费券将于八月七日开始派发,选择「转会」或新登记人士可于下周四起至七月二十三日间于网上平台登记或更改资料。最新一期消费券新增「非新来港人士但有条件成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为合资格人士,包括来港专才、学生等,料受惠人士新增约三十万,涉及金额约数十亿元,但当局同时剔除无合理理由下长期不在香港人士的领取资格,包括「已离开或有意图永久离开香港」的人士。
第二阶段消费券将于八月七日开始派发,是次计画新增Payme及BoC Pay两家支付工具营办商,陈茂波表示,希望能够透过各大营办商推出的优惠让消费者受惠,从而振兴市道,亦鼓励市民转会,以享受更多优惠。选择转会或新登记人士可于下周四起至七月二十三日间于网上平台登记或更改资料。如在第二阶段无意转换储值支付工具或更改其他登记纪录,便毋须办理任何手续。
新合资格登记有一万元

发放安排方面,选择使用八达通的已登记市民可于八月七日及十月一日分别领取二千元消费券,馀下一千元将于其后发放。选择其他储值支付工具人士,则于八月七日领取首期二千元消费券。而新合资格登记人士可获发一万元消费券,并按营运商分三至四期领取,首期将同步于八月七日发放。 
不合资格者可申覆核

陈茂波表示,为回应早前社会各界对领取资格的不同意见及批评,在合理可控前提下扩展受惠范围。新增「非新来港人士但有条件成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为合资格人士,包括经不同计画来港的专才、专业人士、企业家、来港升学等人士,可获得五千元消费券。他估计受惠人士将新增约三十万,涉及金额约数十亿元。

当局同时剔除无合理理由下长期不在香港人士的领取资格。若在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至二○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期间一直不在香港的人士,如无升学、公干等特定合理原因,会被视为「已离开或有意图永久离开香港」,将失去领取资格;而合资格领取半额消费券人士则无特定居港时间要求。 

政府指,在判断时会考虑多项因素,例如在上述离港期间,是否「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画」、「广东计画」或「福建计画」的受惠人;是否在香港以外获有关当局认可的学校/大学就读;是否劳工处推行的「工作假期计画」的参加者;又或者因健康问题须在香港以外住院;又是否为政府或位于香港的公司/机构短期在香港以外地方执行职务或陪伴离港的直系亲属等。当局表示,被界定不合资格人士,可向当局提交证据申请覆核,政府会按个案进行覆检。

被问及将会以何准则审查市民领取资格时,陈茂波表示,当局会考虑登记人曾否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由申请提早在六十五岁前提取强积金或职业退休计画的利益,登记人所持有的身分证是否于本地签发以及其他相关证据亦会纳入考虑。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补充,入境处将协助政府审查已登记人士领取资格;各大营办商亦会进行抽查,要求登记人提交证明文件,证明自己并非永久离港。陈茂波强调,是次条件相对宽松,只要期内在香港停留过一日都合乎领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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