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员雷射笔射警囚4月
2022-06-0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九岁男程式设计员于二○一九年九月十五日,在港铁屯门站F出口外,以雷射笔照射一名曾摄录某人涂鸦墙壁的休班警,被控普通袭击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该程式设计员经审讯后,被裁定两罪罪成。裁判官施祖尧(见图)昨于屯门法院判刑指,被告蒙面掩饰身分,其雷射笔藏于腰包随时可用,为保障公众安全须判处阻吓性刑罚。考虑到案件拖延及被告背景良好,就两罪酌情扣减共一个月,判被告入狱四个月。
蒙面掩饰身分
施官又指,虽然案发时正值深夜没有示威活动,但该段日子为反修例高峰期,许多人犯罪时会以面巾口罩等掩饰身分。被告被捕时有蒙面并带有两支雷射笔,明显有备而来,非一时冲动。两笔藏在其腰包随时可取用,伤人风险高,为保障公众安全和防止他人仿效,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就普通袭击罪判囚二十三日,管有雷射笔判处四个月监禁,两罪同期执行。
辩方求情指,被告努力上进,公开试失手后报读副学士及重考,成功考上港大。被告因案患上抑郁症,曾尝试自杀。
案件编号:屯门刑事五三二——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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