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颂贤涉选举舞弊表证成

2021-12-17 00:00

■欧颂贤在东区法院否认控罪受审。
■欧颂贤在东区法院否认控罪受审。

(星岛日报报道)参选前年区议会选举中西区「大学」选区终落败收场的独立派欧颂贤,涉于选举期间向他人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费书法班,作为投票给自己的诱因,因而被廉署起诉两项选举舞弊罪。她在东区法院否认控罪受审。控方昨在庭上播放被告与廉署人员的录影会面片段,被告指举办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向大众传递正能量,表达心意,期间从无口头介绍自己,或作拉票的举动。虽然曾经有人建议她在活动上的表现更进取,但她形容「我唔系一个好hard sell嘅人」,故无呼吁公众支持和找知名人士站台。裁判官梁嘉琪裁定控方表面证据成立,选择自辩的被告今接受控方盘问。
「想畀街坊知我喺度」

控方在庭上播放被告于去年七月及九月的警诫录影会面片段,内容指涉案时摆放印有姓名、职衔、电话等资料的直幡,被告仅「想畀街坊知我喺度,畀佢哋知我系边个」,以区分她和同区另一参选人任嘉儿。廉署人员问到,被告声称活动是地区工作的一部分,但却在社交专页上标注为选举广告。被告解释自己「中文好差」,不太明白选举条文,故大部分行政事宜依赖义工处理,只知「个practice系咁,一定要写,唔系就要计钱」。她在认知中,参选者拉票时会在宣传物品上写明参选号码,而自己没有这样做。至于为何在意决参选到案发前的三个月都无了解相关法例和程序以避免引起误会,被告承认疏忽,「以为好轻易,我低估咗成件事」。

四十四岁被告欧颂贤报称工程师,她被控于前年十月十及十六日,两次在区议会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即为另一人提供歌唱表演及书法班以诱使对方投票予她。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 一四九四——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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