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而行】有选举便是民主吗?

2021-12-16 00:00

上星期,美国政府为了要孤立和妖魔化中国及其他异见国家举办了一场所谓民主峰会,邀请了不少并不民主的盟友,甚至一位因被指破坏选举制度而被特区政府通缉的疑犯为特别嘉宾。有趣的是,美国哈佛大学差不多同一时间发表了一项涉及超过二千一百名十八至二十九岁大学生的调查,发现超过一半年轻美国人认为他们的民主制度「正遇上困境」或「正在失败中」。你可能会问,一个过半年轻国民认为是正在倒退或崩溃中的民主制度是否应该在国际间推广或值得其他地方或国家效法?
美国人对民主制度的质疑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美国的民主制度一直没有大改变,为何国民却认为民主正在倒退?与此同时,被号称为全世界最早的民主国家英国也于脱欧公投后备受国民质疑其民主正在倒退。著名英国政治学者葛赖宁(A.C. Grayling)在其最新著作《好的国度》 (The Good State)中便提出一系列对民主制度具深度和批判性的讨论。他认为民主不应简单地与选举或一人一票画上等号;相反,西方传统的民主概念和模式却存在很多「颠覆民主」(Subversion of Democracy)的因素;例如:一、政客的私心;二、政党只求掌权和争取政党利益的心态;三、掌权政党的私心,特别是不惜任何手段继续掌权的野心;四、缺乏权力有效分隔的西敏寺民主模式,特别是行政与立法互相扶持的暧昧关系;五、因为争取选举经费而令商界有极强影响力,导致既得利益者持续垄断政治等等。

葛赖宁提出的,只是现代经济社会和民粹主义刻画出来的政治现实;这些反民主的因素,加上一些想凭藉民主幌子而追逐权势,或对民主一知半解之政客盲目追捧下,往往很容易简单地被一个选举制度遮盖,令人产生有了选举或一人一票便有真正民主的错觉。可幸的是,经过脱欧和特朗普,不少人已从这错觉中苏醒过来。

从一个相反的角度看,没有西方模式的选举,是否便必然不可能有民主?其实这便要看民主的定义或目的是甚么了。假若民主的定义是指适当的民意主导,或以民为本的话,那么确实在理论上,我们不一定需要选举,更加不一定需要一个完美的选举制度。葛赖宁新书的结论便正是这样,其意思与中国当权的共产党一贯以来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略有异曲同工之妙。
优质民主非靠一种选举制达到

也许答案是没有绝对的。追求民主的人寻找的是一套合理和符合广大市民利益的政治理想。条条大路通罗马,这理想可能从不同的制度和方法也可达到,但肯定的是,优质民主不会是单靠一种选举制度或单靠一套精英制度便可达到。一个良好的选举制度还需要其他符合民主原则的配套补偿不足,甚至互相制衡。没有完善的选举制度的话,可能需要在其他符合民主原则的配套上更加努力。著名英国首相邱吉尔便曾说过:「民主是最坏的管治模式,所有已尝试过的模式除外。」我仍然相信民主是想像中最好的政治制度;但更好的政治制度也必须随着时代的改变而不断改善。美国身为一个有悠长民主制度历史的国家不但不自我检讨如何改善现有的民主制度,反而以之作为一种排除异己的政治工具,不但辜负了建国父辈的心血,更污辱了民主的名声。这种反民主之卑劣行为,恐怕难逃历史批判。
汤家骅
资深大律师
民主思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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