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谴责富昌罚款330万
2021-11-02 00:00(星岛日报报道)证监会戏昨日谴责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富昌)并向其罚款330万元,证监会指出,由于该公司在其配售活动及记录客户交易指示方面存在内部监控缺失。同时亦暂时吊销负责人廖志明牌照,为期六个月至明年4月28日。
证监会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富昌及廖在解决证监会所关注的事项时表现合作。此外,富昌亦同意委聘独立检讨机构就其相关内部监控措施进行检讨,并承诺执行检讨机构所建议的纠正措施。
富昌去年底曾因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六个月期间,没有就侦查及防止非法卖空交易制定有效的内部监控程序,涉及卖空交易的内部监控缺失,亦没有遵照证监会《操守准则》规定及时向该会汇报相关卖空事件,而被证监罚款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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