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梁耀忠蔡耀昌等五人认罪
2021-11-02 00:00
被告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锦威均承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四人连同胡志伟再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另承认一项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辩方将挑战未经批准集结罪行本身违宪,以及负责警司周咏仪决定越权。
案情指,蔡耀昌代表支联会于案发前向警方申请举办六四周年晚会,惟警方以疫情严重为由禁止集会。其后支联会时任正副主席李卓人及何俊仁举办记招,交代自己会以个人名义,依旧到维园悼念六四,惟希望悼念活动改为遍地开花,透过网络实时连系。案发当日下午四时起,警方于维多利亚公园内外摆放多个扬声器,不断重复警告市民不要聚集。下午四至六时左右,蔡耀昌和梁锦威在维园入口分发蜡烛单张,蔡用扬声器指警方以疫情作藉口禁止晚会,呼吁公众燃点烛光一同悼念。
五时半左右李卓人在维园喷水池以扬声器发言,包括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等十二人立于其后,在李卓人带领下点燃并高举烛光,李卓人发言呼吁香港人坚持悼念和反抗,希望大众不止在维园内,更要在香港各处燃点烛光,公众集会会于晚上八时开始,半小时结束,然后高叫「平反六四」、「追究屠城」、「结束一党专政」等口号,馀人和应。及至下午六时许,人群开始于喷水池旁聚集,群众包括众被告除黎智英外进入因疫情而遭关闭的足球场,李卓人期间高呼「反对国安法」、「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口号。
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等众被告在足球场内手持白蜡烛聚集在一起,周围有不少人大叫政治口号。及至晚上八时,聚集人群增至两万人,李卓人正式宣布集会开始并发表演说,指「黑警肆虐逼迫抗争者」,又提到新冠肺炎扩散至全世界惟中共政权隐瞒人祸真相,并指《国安法》为极权工具用以打压港人自由,人民不会忘记为争取自由而被捕和被「黑警」虐打的人士。群众在李的带领下默哀,高举烛光以表怒愤对抗极权,高叫口号及唱政治歌曲。集会历时四十五分钟后宣告结束,人群开始散去。李卓人案发前后多次在facebook上发文,其中案发当日拍摄了李与群众在维园席地而坐的照片,提到「维园三十年我们都在现在坐的地方搭台,但今年没有台,烛光不灭,人心不死。」
控方开案陈词指,黎智英当日于维园喷水池李卓人发言时,偕十二人立于其后,建议李卓人燃点烛光又和应口号,后来曾于筲箕湾受访,指对众多市民到维园感到鼓舞。而邹幸彤及何桂蓝则曾分别在facebook发文指支联会坚持入维园悼念六四,「禁令禁不了烛光」,及「悼念,就是反抗。首个不获批准的六四,烛光依旧映满球场」。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八五七至八七五、八七七至八八四、八八六至八八九、八九一、八九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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