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民间团体宜吸取教训 实事求是为国为港出谋献策
2021-11-02 00:00自香港国安法通过并实施后,不少反对势力团体相继解散退场,有关人等不是落入法网就是离开香港,可谓「树倒猢狲散」。当中最大型并以每年举办「七一游行」为人熟悉的团体民间人权阵线(民阵)早前解散、创立至今已四十八年的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亦进入解散程序。笔者认为民间团体应该消除被政治凌驾的积弊,实事求是为香港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出谋献策,为国为港作出贡献。
笔者认为姑勿论上述的团体过往历史有如何辉煌的发展和影响力,也不论该团体为了社会及它的会员做了不少贡献,犯法就是犯法,尤其是在国安法通过后,再刻意地踩过界去表明某些立场,所做的事情必须负起一切责任,包括法律上的责任。特别是这些团体在一九年反修例运动引发的暴力冲击扮演积极角色,为反中乱港推波助澜,形成香港社会乱象横生的重要助力。如今在国安法全面实施的背景下宣布解散,纯属咎由自取。
就着支联会、民阵及教协等组织相继解散,社会上有不同意见,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有些言论更担心香港的「公民社会」是否面临瓦解。笔者认为公民社会是香港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民间自发并以民间利益为先,包括工会、专业团体、社区组织、宗教团体、学生组织等,绝大部分都值得尊重,但反对派组织不能代表整个公民社会。在《基本法》保障下,香港的公民社会应该是多元化,反映不同社会阶层利益,监督与制衡政府。即使是非建制组织亦需要与政府建立良性的互动和沟通,务求令公共政策更全面对社会更有利,而非组织群众去仇视政府和国家,甚至鼓励或美化暴力行为危害社会安宁及国家安全。
随着国安法实施后约一年多,社会各界都支持警方依法履职,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安的行为和活动。早前警方国安处要求支联会提交资料被拒后,依法拘捕了支联会多名负责人及冻结该会约二百二十万元资产,近日特区政府更剔除了支联会的公司登记。笔者认为有关人等公然抗拒执法,挑战国安法权威,警方依法拘捕是合情合理。尽管不少涉嫌违法的组织已公布解散或遭到剔除,但任何人如犯下罪责,不会因个人辞任或其组织解散而就此消失,否则法治将难以彰显。
香港告别动荡不安的局面,反中乱港组织则纷纷作鸟兽散。长远而言,所有挑战一国两制及国家安全的言行将会绝迹。香港步入繁荣稳定的新篇章,真诚为各行各业提供多元服务,为不同界别发声的民间团体,必须摆脱政治干扰,坚守专业服务的正确路向。笔者期望来自不同专业和界别的有识之士,更清晰地认清现实,做好自己的专业角色,并负起公民应负的责任,实事求是为香港的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出谋献策,造福下一代,为国家和香港的繁荣稳定继续作出贡献。
蓝鸿震
前民政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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