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女警涉滥权入屋「寻人」
2021-11-02 00:00
四十九岁被告曾佩君现已被停职,她于一九九三年入职警队,案发时为大屿山北区第四巡逻小队车长,当日她下午四时后休班。男户主郭耀康供称,当晚十时许与大女在家,有一女一男按铃,郭开门予自称警员的被告入屋,被告入屋后将疑似委任证放在枱上,但他没有查看。被告称找不到郭的次女,并欲索其公司地址。郭表示不知并按被告指示着大女致电次女,两人通话约一分钟,郭称他只听到被告说了一句「你唔合作」。郭在案发翌日到警署报案指有人冒警。郭称没有警员向他表示被告为警员,在辩方大律师林沙文指出后才知道被告为真正警察。
户主的次女郭睿菁作供指,当晚九时许在街上收到几个陌生来电但没接听,之后其姊致电她称有一名男子及女警上门找她,并将话筒交给女警。女警在电话中问她的位置,并问其身分证及工作地址。她指因对女警查问工作地点感奇怪,故只透露在亚士厘道工作。她一度称女警有向她索身分证号码,惟辩方指其首份口供没有提及,她遂改称不记得录口供时有无提及过此事。裁判官张天雁指出,最重要的是庭上供词,郭女最终称忘记女警有否问她取身分证,并称至今不知为何女警会找她。
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一九四三——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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