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大生纵火囚四年九个月

2021-10-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十月港九多区均有示威抗议政府立《禁蒙面法》,十九岁树仁大学新闻及传播系学生在深水埗窄巷中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导致行人路面起火。他早前被裁定一项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而纵火罪罪成,法官李俊文昨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时指,警方控制场面时曾发射橡胶子弹,显示情况危急,被告的行为有挑衅的意味,激化原本紧张的警民对峙,令双方敌对的风险提高,就算他无意图伤人,也属罔顾他人性命是否受到危害,须判处较重刑罚起阻吓作用,终判他入狱四年九个月。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是一名爱香港的青年,中学时已立志成为记者,贡献社会,案发当时仅意图在电光火石间阻止警方推进,无意伤害其他人,况且他亦没有携有汽油弹原料。

二十一岁香港树仁大学学生郑永扬,被控于前年十月六日,无合理辩解而用火摧毁,或破坏深水埗大埔道五十六号后巷,意图摧毁或破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破坏,及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三一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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