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梁卓然传向Liberty Chambers提加盟要求
2021-09-30 00:00
位于金钟海富中心第一座的 Liberty Chambers 由已故资深大律师金力生,以及夏伟志(Graham Harris)资深大律师于二〇〇三年创办成立,至今共有二十六名来自不同范畴的独立大律师。Liberty Chambers 的「阿头」为资深大律师夏伟志,他于一九九五年私人执业,擅长打刑事案件,他曾是律政司刑事检控科的首席检控官,专责廉署及商业诈骗案件。近年夏伟志在「八一八」流水集会案中,代表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及前主席何俊仁抗辩及求情。而在前年「十一」集结案,也代表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进行求情。
司法机构于本月十三日发出一份内部通告,表示「劈炮」的前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原定于十月四日获委任为高院原讼庭「暂委法官」一职被取消。通告未有交代详细理由,仅指出早前司法机构决定梁卓然出任「暂委法官」为期六个月,至明年三月底的决定已遭撤回,有关决定是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拍板。司法机构回覆查询表示,「司法机构不评论个别司法任命的安排。」
梁卓然近年亲自处理的案件,包括「七警案」及「占中九子案」。梁于九二年在香港取得律师资格,九五年加入政府,九八年成为大律师,一二年晋升为副刑事检控专员,一五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前刑检专员杨家雄于离任后,律政司经公开招聘未能在外间觅得合适人选,乃将梁卓然「升正」为刑检专员。梁的太太同样在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任职。
梁卓然于去年七月三十一日傍晚向同袍发出电邮透露离职一事,他在电邮中直言不讳地表明自己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工作上意见不合,一直未能解决,这个情况不利于刑事检控科的顺畅运作,亦非他作为已服务部门二十五年及身为刑事检控科部门主管所乐见,由其他人选担任刑事检控专员,让新意见及视角带入刑事检控科,故决定退位。梁卓然在内部电邮亦透露,对于国安法的案件,他没有被要求提供协助及参与。
律政司同日回覆传媒查询时指,律政司司长早前收到刑事检控专员的辞职通知,会按既定程序处理。司长一直以客观和专业的态度处理律政司的工作,亦尊重同事的意见,但司长认为不适宜、亦不应该公开评论或披露律政司的内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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