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插何君尧 「刺客」囚九年

2021-09-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前年十一月六日在屯门湖翠路摆街站为区议会选举拉票,三十一岁无业汉上前献花后讹称拿手机准备合照时,突从袋中拿出三十三厘米长的利刀刺向何君尧的左胸,何及时闪避但胸口亦有两厘米长的皮外伤。无业汉早前在高院承认有意图伤人及伤人两罪,杜丽冰法官昨形容,本案是「最可怕及不理智」的袭击,而政治理念不合或患有情绪病等并非袭击的藉口,虽然何君尧的伤势不重,所造成的心理创伤亦有限,但考虑到被告部署严密,事前两度到场视察,案发时携带两把刀等,乃判被告入狱九年。

杜官指,被告董栢辉的袭击行为是最可怕及不理智,当时何君尧正在街道上进行合法活动,被告的行为并非香港这个文明社会所能容忍,无论袭击行为背后的动机如何,又或与政治理念有关,即使被告初犯并曾患有情绪病,也不能作为使用暴力的藉口,而被告犯案前有严密部署,更在案发前两度视察环境,案发时携带一把三十三厘米长、刀锋长二十厘米的利刀以及一把刀锋长十五厘米的刀,即使单独行动都不能饶恕,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监禁十二年作为量刑起点,同意辩方指被告及时认罪省却法庭时间,给予四分之一的刑期扣减,判其监禁九年。

杜官又称何君尧的伤势不重实属幸运,受袭事件不易淡忘,而何君尧的心理创伤报告指何性格乐观,把负面事件及困难视为挑战,故事件对何的心理影响有限,何表示自己案发后在公众场所会比以前更加提高警觉。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性格安静、内向、孝顺,他在还柙期间保持阅读习惯,希望在出狱后可贡献社会,弥补过错。

案情指,被告董栢辉案发当日自称是何君尧的支持者,董向何说:「呢个花系送畀你嘅,大家都见到你嘅努力㗎啦」,「你介唔介意呢,我同你影张相……我攞个手机出嚟先好唔好呀」,然后董便迅速地从其斜背袋取出一把总长三十三厘米、净刀锋长二十厘米的利刀刺向何的左胸。何君尧被袭及时闪避,但胸口亦有两厘米皮外伤,何与其义工团队一同制服董,按头面贴地上,然后报警处理。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一九七——二〇五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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