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傲玟销售楼花 运房局指发展商未能证明可应付超支

2021-09-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由高银金融主席潘苏通持有的何文田傲玟,于上月遭地政总署取消预售楼花同意书,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昨日指出,于4月接获发展商通知该项目超支,其后多次要求发展商提交财力证明,足以应付超支费用,但发展商没有给予实质回覆,最终取消其售楼纸。

运房局发言人指出,今年4月中,地政总署接获傲玟的认可人士通知费用超支后,要求发展商提交证据,证明财力足以应付,由于发展商未有在指定限期内提交令地政总署署长信纳的证据,地政总署遂根据同意书的条款,于今年5月26日暂时中止该发展项目未售单位的同意书许可,直至另行通告;即发展商暂不能继续推售尚未出售的单位。

其后,地政总署多次要求发展商发出提交证明,其财力足以应付超支费用,但发展商没有给予实质回覆,该署于8月27日取消项目的售楼纸。

而除了傲玟,自97年以来,地政总署亦曾因不同原因取消另外8个住宅项目的预售楼花同意书。

发展商发言人昨指,对此不作回应。此外﹐有关项目已经取消预售楼花,公司有信心短期内可以落成,故调整策略以现楼发售,项目较早前已取得入伙纸,会继续监测项目工程进度,务求令项目尽快完工。至于已购买楼花的买家可选择继续完成买卖合约,或即时取消成交,后者将按照买卖合约之条款退回订金及利息补偿。

销监局发言人指,局方未有傲玟最新预计关键日期资料,假如买家认为发展商未有履行有关合约条文,可考虑就其应有的权利向发展商提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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