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劏房租管立法难 市民期望落差大
2021-08-31 00:00立法会现正审议俗称「劏房租管条例」的《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对居住在环境恶劣、面积狭小的劏房基层租户施以援手,对谋取暴利、滥收杂费的无良业主施加限制,应是大部分议员以至社会的共识。不过,对于租管的方式及提交立法会的草案内容,政党、专业团体及社会人士,却表达了不同的意见甚或不满,有议员计画提出修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草案的实际效用与大家的期望存在落差,部分人更担心条例会否变成好心做坏事。
许多劏房租户及关注团体都希望,租管立法可令劏房租金回落,居住环境得以改善,租户毋须再担心被无理逼迁。但笔者估计碍于《基本法》对私有产权的保障,政府需要平衡业主的应有权益,草案因而建议只管租金加幅(每两年最多加租一成半)和租期(两年加两年),没有规限租金水平,不设所谓的「起始租金」,也不管劏房的面积与环境,与不少市民期望存在颇大落差。
不少人更担心,部分劏房业主会赶于草案通过前大幅加租,以抵销日后对加租幅度及各项收费的限制,令无力支付高租金的弱势租户面对更大问题,与立法实施租管的原意事与愿违。
此外,现时市场上的大部分劏房,或多或少都涉及违规改建行为,存在不同程度的楼宇安全、消防安全及公共衞生问题。各类工厦劏房、天台屋劏房及货柜劏房,更是整个单位都涉及违反地契或违法僭建。不少市民及议员都要求政府加紧执法,以提升香港的楼宇安全及衞生水平,这样亦对守法的业主更为公平。但政府为了协助最多和最有需要的市民,决定将该等理应被依法取缔的劏房,统统都纳入草案的规管范围,对相关租约、租金及租期给予法律保障。
将来有关违法劏房的租户向政府或传媒举报,投诉相关业主违法加租或无理逼迁,当局应当优先处理有关违反租管行为,对租户的租住权提供保障,还是应对更根本的非法僭建或违反地契行为进行执法呢?如是前者,便变相会将有关僭建或违契行为延长,令这些都市炸药迟迟无法拆解,令相关违法业主可赚取更多不正当的租金收入。如是后者,作出投诉的租户便可能因政府的执法工作而丧失家园,他们又怎会有动机去投诉呢?
草案规定业主须为劏房的渠管、电线、窗户、冷气机及厨厕炉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但却未有对相关设施制订任何标准。对于违规加建的渠管,违反消防、机电或建筑物条例的设施,政府应按甚么准则来要求劏房业主妥善保养呢?草案中类似的矛盾与落差实在太多,议员提出质疑也是合情合理的。
谢伟铨
立法会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