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援理大旺角示威 男生认暴动罪

2021-08-31 00:00

前年十一月理大冲突期间,警方围封理大校园,有人发起于油尖旺区示威,以声援校园示威者。一名案发时十七岁的男生于旺角管有断掉的行山杖、一支扳手,及一罐打火机液体等物品,昨于西九龙法院暂代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案情指,案发当日有人投掷砖头及汽油弹,引致招牌起火。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强下令被告还柙至九月二日判刑。

现年十八岁的学生贾钧善昨承认一项暴动罪;而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三罪则获存档法庭。辩方求情指,被告获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法律及行政人员高级文凭取录,但因本案而未能修读,被告虽没有亮丽的成绩,但深受中学老师爱惜,本应有良好前途。被告因一念之差而犯下大错。本案暴动规模及时间短暂,汽油弹虽造成财物损失,但没有人受伤;控方亦无直接指称被告的行为,亦无指称他领导或煽惑他人。

案发前年十一月十九日晚上有示威者在旺角一带架设路障,有人投掷汽油弹。警方接报到场后,于弥敦道与咸美顿街交界设立防线,现场有约一百名示威者聚集,有人架设路障并向警方投掷砖头及汽油弹,并以雷射笔照射警方。其中一个汽油弹击中招牌致起火,警方及后发射催泪弹及橡胶弹驱散示威者。警方再向前推进,而被告及部分示威者仍未有离开,一名警长及其队员制服被告,被告亦一度尝试逃走。及后警方在被告背囊检获电筒棍、一支断掉的行山杖、一支扳手、一罐打火机液体,手套及滤罐等物品。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八二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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