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14罪押后审 官要求厘清四问题

2021-07-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涉嫌去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等口号,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共十四罪。案件原订昨在区域法院开审,《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押后案件至本周四,以待唐英杰案今午裁决后,控辩双方修订专家证人及报告安排,并要求控辩双方为陈官应否全盘接受唐英杰案三位法官就专家报告裁断等四项问题提出建议。

控辩双方分别透露将同样传召唐英杰案的专家证人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李咏怡及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峯作供,辩方另外打算再传召香港大学语言学教授梁晓姿作专家证人。

四十八岁被告谭得志昨由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代表,甫出庭便与公众席上大批旁听人士相互挥手致意,陈官随即厉声训斥公众人士:「我留意到起码公众人士有三分一对被告挥手,提醒你哋有同路人喺度都唔代表可以罔顾刑事法庭审讯规则。如有任何人罔顾告诫,(我)会毫不犹豫叫保安、警务人员抄低你名、地址,睇下有无嘢跟进。」

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表明将修订控罪,并表示高院今午唐英杰案裁决或会影响到「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口号是否足以构成检控元素。陈官就唐英杰案裁决,提出四条问题要求控辩双方协助厘清,包括:(一)高院原讼庭裁决具说服力及参考性,但并非具约束力,如原讼庭法官接受三名专家报告,陈官是否也一定要接受?(二)如原讼庭法官完全接受三名专家报告,陈官可否只接纳部分内容?(三)原讼庭法官就特定事实裁断,不具约束力,陈官是否一定要遵循?(四)陈官提议可否使用合理人身分(reasonable man approach)作标准处理诠释争议?陈官解释合理人身分即预设一个人心智成熟、具社会合理性、中立、隐含社会大众共识身分的认知,从社会大众一分子,由二〇一九、二〇二〇年的香港人角度出发,而非专家以纯粹学术角度研究争议。

陈官解释中国文字有生命力,可以二次创作,随大众习惯改变字义,如反过来用《文心雕龙》、清朝字典来解释则有困难,再反问「系咪要用历史、社会文化来斟酌部分文字?」陈官期望专家要以「贴地、不离地」角度,公平合理地以社会人士角度看待案中争议。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九二七、九二八、九三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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