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潜逃称有陆委会接应

2021-07-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二港人」中的十七岁学生黄临福,早前承认于前年十月向旺角警署投掷汽油弹,昨于区域法院就偷渡案再承认妨碍司法公正罪,为潜逃案首名认罪被告,两案三罪均判入教导所。控方昨在庭上整个揭露「潜逃计画」细节,包括各被告及其他共犯的仔细分工,如资助费用、驾车接载、购买物资、在出逃前供藏匿的「安全屋」等。黄临福因无钱付「走路」费,获幕后金主出资十五万港元,决定于去年八月二十三日早上由共犯司机送各人到布袋澳经海路潜逃,黄更获告知抵达台湾后会有陆委会人员接应。案中部分共犯目前仍然在逃。

潜逃案的九名被告依次为十八岁无业男廖子文、十九岁技术员郑子豪、二十四岁学生张俊富、二十一岁运输工人张铭裕、二十二岁学生严文谦、十七岁学生黄临福、三十岁无业男黄伟然、三十一岁测量员李子贤及十九岁学生郭子麟。

高级检控官罗天玮在庭上读出案情指,十二港人的「潜逃计画」周详且具组织,包括黄临福在内的九名被告、乔映瑜、邓棨然、李宇轩,连同「表哥」、「废中」、「Benz姐姐」及「恩典」等人,透过Telegram等程式及多次亲身会面商讨计画,包括如何经海路逃往台湾,例如乘坐货船,最后决定由邓棨然购买一艘快艇作潜逃工具,因成事机会最高。

控方指众人各有分工,如指挥协调、资助潜逃费用、驾车接载各人、在出逃前提供藏匿的「安全屋」等。案中九名被告及邓棨然各因前年的社会事件被控暴动、串谋纵火、无牌管有枪械等罪,获准保释候讯期间不得离港。李宇轩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刑事调查不得离港,乔映瑜则因爆炸品案遭通缉。黄临福本需就纵火案于去年四月二十七日到法院应讯,惟他于聆讯日前离开所居的宿舍后失联,因无按指示归柙出庭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黄于去年三月在Instagram搜寻到潜逃台湾的资讯,后来在「台湾手足」介绍下认识「奀仔」、「帮紧你帮紧你帮紧你」,又在两人介绍下再认识乔映瑜。三人及其他又称「家长」的金主为无法负担潜逃费的黄临福支付约十五万港元的款项。

控方续指,「奀仔」通知黄临福带同保释表格等法庭文件前往台湾,接应的台湾大陆委员会人员便会向他提供保护或庇护,而一个叫「火仔」的人会负责在台湾接洽。黄临福又获提醒,假如在潜逃途中被截查,便假称正前往钓鱼。为确保潜逃计画顺利,他自去年四月便按吩咐在九龙新界多个不同的「安全屋」躲藏,每间「安全屋」均有人接应。

至去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即「走路」前夕,黄临福由司机接载出发,翌日凌晨会合黄伟然及李子贤后,当天早上到达布袋澳搭乘邓棨然驾驶的快艇,布袋澳的闭路电视片段拍摄到被告与其他人上快艇情况。众人按乔映瑜指示把多桶燃油等物资搬上快艇后出发离港,乔映瑜又向黄临福提供与台湾陆委会官员联络的暗号。十二人最终在非法进入内地水域时遭内地执法机关拘捕,当时黄临福携有包括手提电话及「火仔」的联络方法。

黄临福于去年十二月三十日遭内地遣返回港后被香港警方拘捕,他于认人程序中认出部分偷渡案中的被告,九名被告于警诫下承认犯案。一些共犯目前仍然在逃,部分已逃离本港。至于纵火案案情指,黄临福曾在警诫下称「因为我好嬲,唔锺意政府,所以我就掟汽油弹」,又多次透过 WhatsApp 与他人讨论投掷汽油弹,更扬言「我的志愿要烧死班 popo 为烈士报仇」、「我要做嘅就系少咗几多手足,我就系要烧死返几多 popo」、「我而家比较想全职魔法师」等。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三〇一、五七〇——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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