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改革涉台用词 「总统」改称「领导人」

2021-07-2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日前在立法会指港台报道违反「一个中国」原则。港台昨日向员工发内部通告,指基于一个中国原则,要求各节目要以「台湾地区/当局领导人」称呼「台湾的总统」;要以「台湾行政机构」、「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取代「行政院」,亦不能使用「国立」、「中华民国」及「行政院」等字眼。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指出,港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是次的做法可能是想起带头作用。港台发言人表示,香港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特区政府一直按照《基本法》、一个中国原则及中央处理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处理涉台事务,港台节目必须严格恪守有关原则。

港台昨日向员工发内部通告,指港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员工在所有节目及报道上,如果提及台湾相关的议题,应该高度小心用字,避免使用「不恰当」的字眼,举例指,涉及台湾时,「国家」、「中华民国」、「国立」及「行政院」等字眼一定不能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亦不应视台湾为主权国家」。

至于如何称呼台湾的总统蔡英文,通告表明应称为「台湾地区/当局领导人」而非「台湾的总统」;亦要以「台湾当局」代替「台湾政府」;以「台湾行政机关」或「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取代「行政院」,以显示一个中国原则,及更符合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的现状。

刘兆佳回应本报指,由于香港的传媒报道有关台湾行政机关,一直都未有统一的称呼,港台作为公营广播机构,是次的做法可能是想起带头的作用,不排除日后会有更多传媒仿效港台做法。

他分析指,中央可能认为台独势力有上升的趋势,希望打击台独势力,不想让市民产生台湾是独立国家的错觉。他不认为港台的做法会令港台关系或两岸关系进一步恶化,因为相关关系本来「已经好差」。

港台发言人表示,香港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特区政府一直按照《基本法》、「一个中国」原则及中央政府处理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钱七条」)处理涉台事务。

发言人表示《港台约章》清楚订明港台的公共目的及使命,当中包括提供准确而持平的新闻报道、资讯、观点及分析。发言人指,港台既为香港的公共广播机构,也是政府部门,港台的节目及资讯对台湾及有关机构或组织的描述及用字规范,必须严格恪守有关原则。

陆颂雄回覆本报表示欢迎港台有关决定,亦认为是「迟来的纠正」,但形容港台是次决定是从善如流,拨乱反正,值得其他传媒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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