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如何提升政府施政效率
2021-07-13 00:00特区政府推行主要官员问责制目的,是要加强主要官员对其负责范畴的承担,确保政府能更好回应社会的需要,但问责制已推行近二十年,与市民的期望确实是有所落差,所以社会上有声音要求政府就现时的制度进行检讨。不过,要提升施政效率,政府各政策局必须各司其职,而笔者却认为由于现时各决策局分工不均,使决策局需要兼顾的范畴过于广泛,政策推行滞后,而且缺乏宏观的长远计画,往往只是头痛医头,甚至顾此失彼,而运输及房屋局就是其中一个被指工作量过重的决策局。
笔者有时候看见特区政府的施政与市民的期望出现落差,明明是惠民的好政策议案,但得出来的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变成反对派攻击的弹药。归根究柢是在推行政策前后,政府既对社会民情和对有关行业的运作等产生了误解,也缺乏足够经验的公关团队去制定不同状况及社会反应的宣传部署和应变策略,使到推动政策的解说工作事倍功半,以至好事变成坏事。
因此,在问责制下,招聘肯担当的管治人才固然重要,但同时也必须确保相关官员在推动任何政府政策前,需先向相关人士或团体充分沟通以掌握民情,而在推出政策时,特别是当推出和审议涉及普罗大众关注的议案期间,相关官员除要做足充分的解说工作准备外,还要不忘把公关工作办好,并将宣传做得浅白易明,使市民大众更容易去明了政策的真正初心和目的,避免搞局者捏造似是而非的事件以制造社会纷争,好让利民的政策能够顺利推行。
李镇强
自由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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