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唐英杰 遭示威者掷硬物
2021-06-26 00:00(星岛日报报道)首名涉违反《港区国安法》的唐英杰案昨在高院踏入第三天审讯,在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筑起警方防线的高级督察供称,被告驾驶电单车「爬头」,越过一辆啡色私家车,加速后撞倒三名警员致受伤,警方拘捕被告时,示威者不断在附近行人天桥上,向警员投掷水樽等不明硬物,警员向天桥大喊:「桥上面嘅人马上离开」,再向桥上方向发射数发胡椒球弹,桥上人群才散去。辩方质疑撞击事件发生前有警员意图向被告投掷盾牌,以致被告驾驶时分心,才引致被告撞向警员的意外。持盾警员解释自己当时怕被电单车撞到,才拿盾「挡一挡」避免受伤,谁知「松咗手」,「个盾弹开咗」。
何忆述,警方上前拘捕倒地的被告时,附近行人天桥上有示威者不断向警员投掷水樽等硬物,何便向天桥大喊:「桥上面嘅人马上离开」,但仍有人向警方投掷不明物件五六次,其他警员遂向桥上方向发射数发胡椒球弹,桥上人群便散去。辩方质疑被告撞到警员后倒地,只是在地上爬行,毫无逃走或抗拒警员拘捕的迹象,故指警察其实毋须特意压上被告身体去制服被告。何回应指他当时的视线被同僚遮挡,故看不到被告是否尝试逃走,亦看不到被告有否被警员打。
控方播放有关片段可见,被告驾车「爬头」的同时,吴举高盾牌走向被告,但电单车擦身而过后,吴手上便没有盾牌。
辩方指,如果盾牌击中被告或令被告驾驶时分心,有可能引致被告及后撞向警员的意外。何指自己无法估计电单车及警员相撞的原因,但不知道该盾牌去哪了。吴则解释自己当时希望捉住或截停车上的被告,但当被告驶近时,吴发觉车速太快,故电单车遂在吴身旁擦身而过。
吴指:「当时惊电单车撞到我,谂住个盾可以挡一挡」,然后吴在电单车经过时因避开电单车而「松咗手」,「个盾弹开咗」。吴形容其行为属「自然反应」,而当他转身想继续追截被告时,已发现被告已撞倒数名警员。案件下周一再续。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二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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