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证人:「光时」标语含港独意思
2021-06-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餐厅男侍应唐英杰,涉于去年七一回归日在湾仔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三道警方防线。他否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以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等罪。案件昨由高院《港区国安法》指定的三位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组成的审判庭主理,控方开案陈词中指,专家证人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经分析后,认为涉案「光时」标语,意旨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不承认香港为中国一部分,并希望推翻国家政权,改变现时的政制及社会制度。而在前年六月九日至今年七月一日期间,警方统计显示示威者有二百一十三日均使用涉案标语。
当被告驾驶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准备冲过第四条警方防线时,警员八二六〇(译音:李浩铭)、警员二六七四(译音:叶伟俊)、警员一二一九七(译音:杨俊尧)及警员九六八二(译音:伍大成)大叫停车,被告没有减速继续驾驶,伍上前捉住被告的手臂,车辆继续行驶撞向前面的警员,被告亦失去平衡倒地滚了两圈,附近警员见状立即上前制服被告,绑起他的双手双脚,在旁躺平在地上的电单车则开始泄漏燃油。
控方专家证人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解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的起源、发展、历史及其中英文含意。刘指标语隐含「港独」及「推翻国家政权」等意思,「光复香港」是指要从敌人手上夺回香港,即不承认香港为中国一部分,视中国政权为敌人,而「时代革命」则指希望推翻国家政权,改变现时的政制及社会制度来改变时代,即拒绝中国政权的统治。
此标语是在梁天琦于二〇一六年立法会新界东补选时提出,示威者曾在前年七月二十一日使用「光时」标语,当时中联办设施及国徽被破坏,而中联办的前身为「新华社」支部,属中央人民政府在港的官方机构,一直扮演中港两地交流及合作桥梁,亦象徵中国及中央人民政府。刘认为示威者在中联办外的破坏行为,表达了抗拒中国政府的管治,可见此标语至今的含意未有明显改变。
警方检视被告手提电话时,发现他的Google「我的云端硬碟」中,有一个名为「光复香港」资料夹,「共用项目」内有十七张相片及一条影片,该些相片及影片均由「not one less hongkonger」(意译: 香港人,一个都不能少)所上载。而被告的通讯软件WhatsApp中,曾与一名名叫「恐龙 BB」的人对话,二人的首次对话是在案发当日的下午一时零三分,对话内容显示被告得知警方在红隧封路及设立检查点,「恐龙 BB」曾传送一张新闻图片予被告,图片显示警方展示紫旗,警告在场人士违反国安法。
被告打算经过东区海底隧道前往他称为「安全点」的咖啡店,于下午两时五十七分告知「恐龙 BB」自己正准备使用东隧前往铜锣湾,「恐龙 BB」指被告「太迟」,被告于下午三时以语音回应:「唔迟呀,佢哋而家先聚紧人,呢个时候就啱啱好喇」。控方推断唐故意使用该电话犯案。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二八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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