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李家超:研23条立法填补不足
2021-06-21 00:00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港区国安法》,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在港刊宪公布,当日晚上十一时起正式生效。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形容,《国安法》实施后,「整体来说回复正常生活,以前市民或担心自己人身安全,与其他人意见不同容易给人袭击、被穷追猛打,又掟汽油弹等,无再发生;交通回复正常,以前瘫痪机场瘫痪隧道,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李家超又指,政府过去就二十三条本地立法不成功,多年来法律上漏洞被利用,加上社会对于国家安全意识相对非常薄弱,所以产生港独、旺角暴动、违法占中等事件,到一九年港独、黑暴及外国势力在香港推波助澜引发危害国家安全事情,《国安法》协助填补法律漏洞,如再有突如其来状况,亦可控制。
「一九年犯罪意识泛滥,犯法的人恶过守法的人,这些不守法意识,现在开始有改变。」他相信社会正重建守法意识,并在建立及提升维护国家安全意识,香港局势朝正面发展。
在《国安法》实施前后六个月比较,本港纵火案大跌八成、刑事毁坏案跌四成,整体罪案数目亦跌百分之四,「一九年,黑暴等引致罪案数字上升百分之九,去年继续增百分之七,今年第一季下跌一成,可以看到《国安法》明显产生正面效果。」警方国安处截至上周,未计《苹果日报》案,共拘捕一百零九人,检控六十二人,涉及十一宗案件。
他希望继续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并继续稳固执法能力,在防范制止及惩治方面做工夫,各政策局及部门正研究强化措施,「政府责无旁贷,社会各界亦要共同努力。」
《国安法》建功,外界关注《基本法》二十三条本地立法进程,李家超表明,立法是必须的,正积极进行法律研究,「政府要尽早就二十三条立法,这是《基本法》及《国安法》所要求,我们的立法研究工作没有停顿过。」他透露,研究工作范围广泛,包括参考《国安法》在执行、法庭审讯及裁决,首宗涉《国安法》案件周三开审,会密切留意;同时,二十三条立法将采用普通法去立法,需研究外国相关法例,「看看其他普通法国家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如何。」另外,在○三年提出的二十三条立法草案建议内容至今是否还奏效,亦纳入研究范围,「大家看到一九年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情况是很严重及极端的,所以要确保我们订立的法律,是可以充分处理这些极端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在这方面会认真、全面去做准备工夫。」
他提到,二十三条立法循七个方面去做,包括叛国罪、颠覆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叛乱罪、窃取国家机密罪、处理外国政治团体在港活动,以及香港政治团体与外国团体的联系,而《国安法》主要针对四个罪类,即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未全面涵盖二十三条要求的七个范围,无涵盖的范围一定要立法。已涵盖范围需不需要强化?是否有其他方面都要涵盖?要研究清楚。」
他认同《国安法》稳住社会,二十三条立法可填补馀下不足,会加强涵盖范围、优化现行法律,「是更加强化其他方面的管理。」他举例,任何社团都受社团条例监管,「现时社团条例是否要优化去处理严峻行为?针对叛国罪,刑事罪行条例有罪行去处理,是在回归前订立的,在条文方面是否要强化或修订?另外泄露国家机密,现在有官方保密法是否足够?亦是法律研究一部分。」
当政府完成法律研究,得出正式立法建议,会进行谘询,李家超坦言立法工作很复杂,料难以在今个立法年度完成。他重申,要防范香港被利用作向内地进行渗透或破坏,并确保不会为国家制造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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