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推住宅物业增值税拓阔香港税基

2021-05-31 00:00

根据最新一份《财政预算案》,财政司司长公布二〇二〇至二〇二一财政年度财政赤字为二千五百七十六亿元,而二〇二一至二〇二二年度赤字仍会高于一千亿元。财政司司长亦预计至二〇二六年三月底,政府的财政储备只相当于十二个月的政府开支,较两年前相当于二十三个月开支的储备大幅减少。可幸的是,政府之所以录得大规模亏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为应对疫情和纾困,属于周期性财赤。不过,香港在未来需要加紧应付人口高龄化所带来的医疗和社会福利相关的挑战,亦要加强投入以提升人才引进效率和支援产业经济转型。因此政府仍有必要以更大力度「开源」,才能够确保拥有充裕的资源来处理民生议题并维持香港长远竞争力。

开徵资产增值税是其中一个最广泛讨论的开源方式,并得到跨党派的政团支持,财政司司长亦认同开徵资产增值税来增加收入来源有潜在的可能性,可见这项倡议甚有机会形成跨越政治光谱的共识。值得留意的是,资产增值税应用甚广,涵盖股票和地产物业等不同形式的交易。然而,随着政府在本年度《财政预算案》已落实提高股票印花税,为免对股票和工商厦市场造成更大冲击,未来有关资产增值税的讨论,宜针对住宅楼宇的部分,即「住宅物业增值税」。其实早在二〇〇七年的文件中,政府已将开徵资产增值税视为其他扩阔税基方案的潜在方案,并考虑到此税项只针对「已赚取的收益徵税」的特性,认为其合乎公平原则。根据文件内容,对于资产增值税其中一项最关键的批评是缺乏稳定性,由于资产价值很容易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在环球经济潜藏风险的情况下,资产价值及有关交易亦会减少。

明光社二〇一五年《香港人的置业行为与态度》的研究总结指出,置业好比一件日常用品,作为现代人生活的实际需要,部分港人更视为满足自我内在渴望的手段之一。此外,当经济环境有利的时候,市民有更充裕的资源置业,就算经济不景,市民也只会视为「入市」的时机,可见置业的需求理应有相当稳固的基础。根据政府土地注册处提供的资料,香港住宅楼宇单位买卖合约的数字在过去四年,分别是六万一千五百九十一宗、五万七千二百四十七宗、五万九千七百九十七宗宗和五万九千八百八十宗,个案的上下波动最多只有百分之七。除此以外,在新冠疫情开始前,参考二〇一九年首三个月的数据,交易个案为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三宗 ,而在本年的首三个月,交易个案则为一万八千一百三十一宗。再者,根据利嘉阁的研究指出,去年虽然疫情严峻,但全港三万三千零五宗已知上手购入价的二手私宅买卖登记中,共有百分之九十七点七、即三万二千二百六十宗个案能够帐面获利,经历疫情前和疫情期间都交投稳定,可见住宅物业增值税可望成为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甚至交投畅旺时造就「意外之财」。

政府近年放宽一千万或以下售价住宅之按揭成数,以支援年轻人上车。有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笔者建议,住宅物业增值税同样可用一千万作为分水岭,针对向出售价格超过一千万的住宅徵税,而徵税的额度亦与利得税持平,即同样为百分之十六点五,以免业主以公司形式转移资产避税。二〇二一年首四个月共录得二万二千四百五十六宗的住宅买卖个案,当中一万九千七百三十宗,即超过百分之八十七点九是属于一千万或以下,只有百分之十二点一属一千万以上。 因此,住宅物业增值税只针对售价一千万以上住宅,将不会影响绝大部分的交易,确保相关政策不会造成令业主却步而减少了单位放售的负面效果。以仅持有物业足三年计算,由二〇一七至二〇二〇年私人住宅各类单位售价指数由三百三十三点九上升至三百八十一点二,平均价值升值接近五成。因此,假设保守地估计每个单位购入价为现售价之七成,就本年首四个月的交易中,政府亦能透过住宅物业增值税获得超过三十九亿元的收入,全年可望徵收超过一百亿元的税款,较一九至二〇年度之物业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税收更多。

当经济好景,市民指库房水浸毋须加税;当经济不景,政府又要顾忌民情,以至于多次税改徒劳无功。其实,社会各界都明白拓阔税基对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土地房屋、青年上流、社会福利、产业转型,这些深层次问题全都需要依靠公共财政的投入,才有望得到改善。为此,财政司司长甚至不惜重提销售税,可见税基议题有多逼切。在疫情下谈加税,首要原则就是避免加重小市民的负担,而住宅物业增值税不会触及小市民的利益,绝对值得政府认真审视。这亦可令有能力高价购置房产的阶层为社会付出更多,有助优化香港公共财政的二次分配,理应相对受社会欢迎。笔者希望政府能更认真探讨住宅物业增值税的倡议,以更精确的数据估算向社会呈现此倡议的价值,毕竟,我们始终需要踏出「开源」的第一步。

何子煜

政贤力量青年时事评论员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