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案大专女生反口不认罪
2021-05-21 00:00
控方开案陈词指,理工大学于前年十一月十七日遭示威者占领,主要道路连接遭切断,大批人士不听警方劝喻前往理大支持。及至翌日凌晨约四时,警方设立防线并向旺角方向驱散,约一百名示威者向警方投掷砖块、汽油弹及照射雷射光。警方多次作出警告及发射橡胶子弹,示威者仍拒绝离开。警方多次警告其离开及发射橡胶子弹不果,遂向旺角方向推进,其间有约十名示威者在投掷汽油弹后逃至商店后巷,警员终在后巷拘捕四人。
被告依序为学生劳俊坤、测量员黄新民、客户服务员连润发、电工郑信达,年龄介乎二十三至四十岁,同被控一项暴动罪。黄及连另被控违反禁蒙面法,所有被告否认控罪。劳另承认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罪。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三七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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