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论坛】胶樽生产者责任 交到功课吗?
2021-04-16 00:00饮料容器的生产者责任计画是不少市民期待已久,亦是绿色力量多年来的倡议。政府于一七进行顾问研究,苦候五年,终于推出「塑胶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画」公众谘询。谘询文件内有不少立法建议值得我们探讨。
正如文章开首提及,当局一七年已为胶樽生产者责任制进行研究,但到二一年的今天仍停留在谘询阶段,更莫说何时才能真正实施。又看看玻璃樽的生产者责任,一三年进行谘询至一六年通过法例,至今仍未刊宪生效。我们还要等多久才能为纸包盒立法?
早前政府官员回应有关质询,仅指在本地条件成熟时,会考虑进一步扩展计画至其他饮品包装。若然本地已有纸包盒回收厂仍未算是「条件」之一,退一步来说,创造合适条件不就是政府应担当的角色吗?本地纸包盒回收厂早前表示,调整生产链后,每日处理量可由目前的二十吨增至五十吨,即全港弃置量的三分之二;民间亦有不同规模的回收试行计画,单是敝机构的回收计画,已回收得逾十五吨的纸包盒。业界已准备就绪,民间对纸包盒的回收意识早已成形,回收诉求亦相当清晰,剩下只欠政府的决心和魄力,建立完整的生产者责任制。
谘询文件初步建议,每个胶樽提供一毫子经济诱因,以回赠的形式,吸引市民参与回收。假设一支胶樽装果汁零售价为十元,一毫子回赠只占售价的百分之一,本身缺乏回收习惯的市民,又有多少会为那一毫而改变行为?
除了金额,还有形式。「按樽」比起「回赠」更能改变消费者的行为习惯。再以刚才售价十元的果汁为例,假设经济诱因提高至五毫。在「按樽」的情况下,十元为售价,五毫为按樽价,共需付十点五元,两项金额分野清晰。在消费者眼中,取回按樽价后,产品价格即能维持不变,将会更容易吸引消费者参与回收。相反,在「回赠」的情况下,产品价格上调为十点五元,消费者眼中只看到产品价格上调,难以引导行为转变。而且,两项金额分野模糊时,生产商更容易大幅上调价格,将回收成本转嫁市民,有违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
生产者责任制落实后,在执行上仍有不少细节问题需要处理。谘询文件有不少篇幅推销「入樽机」。笔者并非全盘否定其效用,但当局建设的回收网络必须够广泛及多元,不应过分依赖入樽机。现存的街角回收铺、流动回收车应纳入回收网络,扶持本地回收业。
回收物的下游处理方面,香港经历过多次「废纸围城」,深明外围因素波动对本地回收的影响。因此。是次生产者责任,亦应规管回收物的处理,以本地再造优先,减少依赖出口,同时为本地回收业创造助力,稳定业界发展。
订立生产者责任制,是本港减废政策上的重要一步,我们期望政府加快立法步伐,更希望官员拿出足够的魄力及远见,一步到位,建立完善的生产者责任制,解决多年来的废物问题。
余健纲
绿色力量助理教育及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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