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被控袭警 质疑警长证词虚构

2021-04-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九月初五十六岁女律师涉嫌在旺角拒付的士车资后,阻挠及脚踹负责调查的交通警,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否认阻差办公及袭警两罪受审。将之拘捕的警长作供指,当晚被告拒绝出示身分证被捕,情绪激动摊倒在地,警员合力扶被告上警车后,被告突然伸脚踹警员下车,遭制服时又不断挣扎,女律师亲自盘问时质疑警长证词无中生有,全属虚构,警车空间狭窄,无处可供警员站立。

警长梁子坚忆述,被告前年九月三日凌晨乘的士经太子道西前往旺角警署,到达园艺街交界时,遇有交通警因应旺角示威者集结封路,太子道西未能通行,被告以未获送达目的地为由拒付车资突然下车。梁上前交涉不果,多次口头警告要求出示身分证,被告未有理会,出言称「我有身分证,不过我唔锺意畀你呀」,又称「我系律师嚟嘅,你咪拉我罗,我唔惊你㗎」。

梁称,他于凌晨零时四十分以未能出示身分证罪拘捕被告,被告闻言突然情绪激动,无故摊倒在地,高叫「警察打人呀,强奸呀,非礼呀,快啲搵人救我」。梁等三名警员合力扶被告上警车后,被告仍然情绪激动,突然伸脚踹另一名警员下车,跌倒在行人路,然后被告状似逃跑,遭警员锁上手铐,其间不断挣扎。

被告陈绮玲自行抗辩亲自盘问梁子坚,其间裁判官曾宗尧在旁多番打断并纠正陈绮玲盘问,协助聆讯进行。在闭路电视片段辅助盘问下,梁同意陈绮玲初时有应警员要求停步助查,其后回头走回的士方向,又同意片段未有拍得陈绮玲摆脱警员和挣扎的过程,同时否认有警员曾用强光照向陈绮玲。陈绮玲另解释道被捕后自己跌倒在地,又指出没有拒付车资争议、警车上空间狭窄,两排座位间无法站立,并引述梁书面证供,指出警员尝试扶起自己时未有反抗挣扎,梁悉数不同意。陈绮玲质疑梁子坚供称警车内踹警、上手铐等事情,全属无中生有,梁亦未曾警告陈,要求其出示身分证,梁也尽皆否认。

案件编号:西九刑事 六二六——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