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论坛】是按樽不是奖赏 是爱也是责任

2021-04-02 00:00

今年二月政府开展了生产者责任计画在塑胶饮料容器(简称胶樽)上的谘询工作,谘询文件提出了十多条业界和消费者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坊间不少人认为这是体现污者自付精神的时候,但更多人认为任何徵费都应循序渐进,而这个生产者责任制的徵费最终也会转嫁给消费者,所以最好由那个不痛不痒的一毫开始。

笔者对不痛不痒没有意见,因为不会引起任何人破口大骂,而且环保的光环早就烟消云散。可是为何香港还要为此立法呢?不痛不痒,谁会改变?谘询文件建议回收一个胶樽的回赠是一毫,让人不禁问到底会有多少人会为一毫而把胶樽回收?问了身边的朋友,都说多是环保人士和拾荒婆婆。说穿了,没有广大市民参与的回收,只会沦为生产商出点资让拾荒婆婆和环保人士为环境服务,大家往后还可以不痛不痒地潇洒生活。

毫无疑问,适当的诱因是成败的关键。笔者认为计画应以按樽的方式为市民回樽提供诱因。回樽是指消费者有责任把饮料容器「回」送到回收系统内(即店铺、逆向自动售货机内),这和奖赏在意义上有所不同,明显也强调了消费者应有的责任。根据芬兰及澳洲多国的经验显示,五毫至一元的回赠水平不但可以有效提升消费者的回收意欲,比起谘询文件中提议的一毫能进一步反映胶樽的环境成本。在考虑到承受能力和环境成本后,笔者认为回赠水平最少应为五毫。

由于塑胶樽装饮料通常是「随买随饮」,所以可办理回樽的店当然是愈多愈好,但考虑到香港不少售卖塑胶樽装饮料的店铺都空间不大,故此笔者认为首阶段可在店铺楼面面积不少于一百平方米的店铺推行,其他则稍后两年内全面推行。首要设立回樽及回赠服务的地点是便利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等,其次是公共运输设施、公共设施和住宅屋苑。戏院和食肆林立的地方也是不错的选择。

除此之外,袋装饮料容器也不应得到豁免。虽然此等包装容器难以进行回收,但豁免其于生产者之责任之内会成为法例的一个缺口,使生产商为某些产品转换到不受规管的包装。同一道理,本社期望其他的容器包括纸包饮品盒等也一并进入这计画内。

与此同时,政府亦必须在相关的教育工作上投入资源。毕竟对某一些人来说五毫仍是微不足道的金钱。只有形成社会气氛,整体的回收气氛才能慢慢形成下来。最后,笔者认为解决问题,必须从源头做起。本社要求政府在公交运输设施,公共设施,大型商场及港铁站等推动及安装更多斟水设施,推广自备水樽文化,让更多市民参与减废,减少数量居高不下的塑胶废物。

回一个胶樽,彰显了负责任的态度,也代表了我们对地球和其他人的爱。

黄子劲(长春社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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