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涉颠覆国家政权 裁判官批准部分人保释
2021-03-05 00:00
苏官最后批准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谭文豪、施德来、张可森、伍健伟、郭家麒、吕智恒、林景楠、柯耀林及李予信等十五人的保释要求,但拒绝馀下三十二名被告担保申请,当中赵家贤、锺锦麟、刘泽锋、李嘉达、谭凯邦、刘頴匡及范国威放弃法例赋予每八天解上庭覆核保释的权利,其馀被告则保留,三月十二日再到西九龙法院覆核保释决定。
七名被告包括谭文豪、郭家麒等前夜突「炒去」其律师代表改为自行陈词,昨午苏官听毕众被告补充陈词后,再考虑代表锺锦麟等的大律师马维騉陈词,申请剔除《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九P条对报道保释法律程序的限制,放宽传媒报道内容。苏官考虑双方理据后,决定拒绝辩方申请放宽限制。
昨夜除徐子见留医外,其馀被告均已齐集法庭应讯。因戴耀廷占中案上诉遭撤销保释,被安排坐于犯人栏内。主审庭及延伸庭众人均神色凝重,何桂蓝与朱凯廸开庭前相拥,再向庭前飞吻。案件延至七时五十一分重新开庭裁决,开庭后戴耀廷代表大律师张耀良突撤回保释申请。苏官批准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并提醒控方期间须徵询法律意见,检视控罪是否适合并决定由何级法院处理,如再需时调查,须向法庭呈交报告。
苏官提出的保释条件包括不得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言论或作出任何行为,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任何根据其性质可构成违反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维护国家安全的罪行的行为、不得组织、安排、参与或协调任何级别的选举、不得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任何各级议会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士、晚十二朝七的宵禁令、现金三万至一百万元担保金及人事担保,以及每周到警署报到三至四次。
控方随即基于《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等九H(1)条申请覆核苏官保释决定。苏官按《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九I(1)条及第九I(2)条,必须扣押获准保释被告,并命令四十八小时内送达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席前,所有被告最终均须还柙候讯。
散庭后有多名被告分别高叫「多谢大家」、「多谢各位律师」,延伸庭及法院地下分别有家属相拥痛哭。岑敖晖太太代表岑家属于庭外向传媒交代早有心理准备,但仍非常伤心及愤怒,透露自被告被捕以来,家属无权进主审庭旁听,家人亦从未见过被告,最后表明会上诉至高院争取保释。
连日来至少十名被告于聆讯期间不适送院,包括徐子见、杨雪盈、岑子杰、何启明、谭凯邦、邹家成、梁国雄、林景楠及岑敖晖,其中林景楠更三度入院,而徐子见则从未出庭应讯。延伸庭中除连日到庭的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同案没有被控的前立法会议员邝俊宇及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继续到庭外,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周保松、「长毛」梁国雄太太陈宝莹及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到来旁听支持被告。案件编号:西九刑事八一三——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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