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入禀高院 促滙丰披露文件
2021-02-27 00:00
原告人为孟晚舟,被告人为香港上海滙丰银行。孟晚舟在入禀状中要求法庭颁令滙丰须在十四天内,披露由其保管的文件或记录,并批准孟晚舟复制资料,及用于由美国司法部提出,在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进行的引渡诉讼程序。孟晚舟表明愿意补偿滙丰合理的成本及开支。
根据入禀状,孟晚舟要求滙丰披露的文件,包括由滙丰风险委员会(risk committee)在二○一二年十二月至二○一五年四月发出,有关华为、星通及Canicula Holdings Ltd的合规、制裁、信贷、信誉风险评估文件,以及有关会否与上述三家公司维持关系的文件等。
另孟晚舟又要求滙丰披露风险委员在二○一三年十一月、二○一四年三月及二○一五四月的会议中,有关讨论会否与华为维持关系的文件,以及任何储存在滙丰内部系统的文件,以显示华为、星通及Canicula在二○一三年十一月至二○一五年四月间的关系,或显示三者同属Huawei Master Group。
翻查资料,华为早在本月十二日入禀英国法院,要求取得滙丰内部文件,惟同月十九日遭法官驳回申请。美国当局指控孟晚舟二○一三年向香港滙丰银行作出不实陈述,讹称星通与华为无关,让滙丰为星通提供金融服务。并在二○○九年至二○一四年间,与伊朗进行涉及美国商品和技术的交易,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加拿大在二○一八年十二月代表美国政府拘捕孟晚舟,美国在翌年一月正式要求引渡,中方一直敦促美国撤销引渡请求。同年三月,加拿大司法部正式启动案件的引渡程序,惟因孟晚舟一方向加拿大联邦政府及边境服务局等提出民事诉讼,又要求终止引渡程序,聆讯至今仍未审结。案件编号:高院杂项二五一——二○二一。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