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少女认集结藏非法工具
2021-02-27 00:00
首案案情指,前年十月十三日下午南丰中心外青山公路上数十名示威者集结堵路,有人投掷杂物。警方上前追截制服十四岁女学生,在其背囊搜出生理盐水、眼罩等。被告警诫下保持缄默。辩方求情指没有证据显示一众示威者曾投掷杂物,众人手持杂物等仅用作堵路,十四岁被告被捕时手上并无持有任何物品,犯案时间少于十分钟,警方驱散前未发生暴力事件,被告对任何暴力事件不知情。另一控罪中涉及的雷射笔仅为锁匙扣模样,被告相信可合法持有。
次案发生于前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大量民众于旺角聚集示威,数百名示威者沿弥敦道向亚皆老街前进及堵路,警方到场追捕,群众四散后拘捕多人,十九岁无业青年胡文龙(见图)于砵兰街山东街交界被制服,背囊被搜出士巴拿及一包索带。辩方求情指被告将获雇主继续聘用,信件亦显示被告获正面评价,被告承诺不再重犯,案情亦无证据显示被告曾使用物品,索带包装未开封。罗官指需要了解被告犯案背后的「纪律上问题」,遂索取一系列报告以量刑。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三七三七、二三二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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