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厨房男堵路同监九月
2021-02-27 00:00
苏官指,虽然案发日现场有记者,惟两名被告在被捕时,戴有头盔及手套,却没有穿反光衣,亦没法提供记者证,认为两人绝非记者,亦否定两人只是路人的可能性,因路人没有戴手套及头盔的必要,认为他们戴上手套的原因是为了堵路时避免被硬物划伤。而警方当日沿马路驱散,两名被告亦于马路被捕,如两人只是路人,必然不会从两旁的行人路走出马路,故唯一合理的推论是两人与非法集结者同流合污敲打及以杂物堵路,扰乱社会安宁。
两名被告分别为郭焕琳及姚志聪。案情指,当日晚上七时许,有数十名示威者在大埔超级城外的太和路聚集,其间有示威者大叫「黑警死全家」,并向警方抛掷汽油弹及杂物。警方其后驱散示威者,在集结人士后方拘捕两名被告。
辩方求情指,姚虽是经审讯后定罪,但有一定的悔意,因本案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其父亲形容姚本性善良,与家人相处融洽、互相尊重。另郭本为注册社工,但因案件影响而未获公司录取,现为自由工作者,如今已深感后悔,并感到痛苦及内疚。其家人形容郭善良懂事、乐于助人、热心公益。辩方其后称,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两名被告和当日任何暴力事件有关,望法庭能轻判,让二人能早日重投及回馈社会。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一四三三──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