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持有人无中国领事保护权
2021-01-31 00:00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接受本报查询时表示,在回归前,港人持BNO护照往中国领事馆求助,可以获得受理,现时中英双方因为BNO新移民计画关系恶化,或会对持BNO人士产生抵触情绪,「人道角度未必不理你,但法理上是可以不用提供协助」,故建议市民应使用特区护照。他又指,持BNO人士在国外可享用英国领事保护服务,「为何不直接向英国领事馆求助?这个做法最简单。」
对于内地学者估计中方下一步反制措拖,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国籍法释法,处理港人可拥双重国籍问题。刘兆佳指出,一九九六年五月人大常委会就《中国国籍法》在香港实施作出解释,当时的文件提及,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其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BNO,都是中国公民。据此,人大常委会如要贯彻不承认BNO作为旅游证件,必然要对以上内容作出修改。
刘兆佳认为,中方去年已经预告不承认BNO作为旅游证件,相信下一步措施已筹划好。
他认为如有后着应尽快推出,一方面可适时表达对英国的愤慨,亦可让打算凭BNO移居外国的人有所适从,及早讲清楚他们要面临的风险和后果。他相信,「如果人大准备就事件释法,今年内一定会处理。」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接受Now电视访问时指,BNO不是任何身分证明,亦非旅游证件,今次反制的实质效果是持BNO人士在海外如果需要中国领事保护,则不会享有中国领事保护权,对方在香港的居留权及国籍则不受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批评英国背信弃义,违反中英协议,中方反制实理所当然。他表示,目前中方只是不承认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和身分证明,不涉国籍、居港权问题,但今次只为中方的初步反制措施,以表明立场,不排除日后有进一步行动。
对于人大会否就国籍法释法,谭耀宗透露,人大常委会下月底将召开会议,暂时未有香港议程,料不急于即时处理国籍问题。他认为,港人欲透过BNO新政策移居英国,要至少逗留当地五年,能否成功入籍也是未知数,反而按香港《入境条例》,连续三年或以上不在香港会丧失永久居民身分,届时倘未能取得英国国籍可能「两头不到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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