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司法覆核警方妨碍采访败诉

2020-12-2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记者协会不满警方自去年六月反修例示威期间,故意妨碍传媒采访以及向记者使用过度武力,质疑警队蓄意不配合传媒采访违反宪制责任,乃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主审法官周家明昨颁布判辞裁定记协败诉,强调记协要求法庭颁布声明的内容欠聚焦范围,而且记协并非依赖事实申请诉讼,就算法庭根据传媒投诉内容裁定警员行为违宪,但由于投诉内容的真确性尚存疑且并未获接纳为事实,故裁决并无任何实质意义。

周官又强调,判辞不应被解读法庭裁定警方是否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因为警方的行为是否违宪,须从事实层面上分析并透过民事诉讼方式调查才可确定。周官表示,本案的关键点是警方在社运场面对记者身分的办认。

警务处将问题归咎于香港没有一个正式或中央的体系去认可记者身分,令社会上充斥「假冒记者」。记协一方则指,警方可根据记者协会会员证分辨,纵使警方于本年九月廿三日修改警队对「传媒代表」的定义,法庭仍依赖未修改前的情况为依归。

周官在判辞中称,法庭须依赖事实作裁决,但本案大部分内容是传媒针对警方的指控,内容真确性尚未得以证实。而记协和警务处双方尚未能就指控的真实性达成共识。目前法庭掌握的仅是十三项针对警员失误的投诉,以及警方对有关投诉的回覆。 法庭在审讯中已提到,目前无法判断各提交个案是否属实,记协认为法庭毋须作出任何事实裁决,但邀请法庭假设他们的投诉内容成立,并以此为前提作裁决。

惟周官认为这方法不可取,因为双方不但没有任何假设同意的内容,而且该十三项投诉内容有巨大争议。各项指控均属「大包围式」的投诉,包括投诉警方以强光妨碍摄影,有记者被警棍殴打和言语侮辱等等。他们的投诉内容甚至有部分是重复的。倘若法庭在没有任何补充和没有警方任何解释下,接纳投诉为假定事实,法庭不能肯定警方的确违法地妨碍传媒采访。就算法庭裁定警员在上述投诉情况下的行为是违法,但该裁决也只是表面工夫,没有任何真实意义,因为没有有证据反映当日经过正如投诉内容般如实发生。

周官亦同意警务处所指,记协要求法庭颁布的声明内容空泛。记协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在去年六月十二日起,在各处示威场合中非法阻碍传媒采访,但没有指明甚么种类的示威场合。另外记协亦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在执法上的不作为违反宪法,但没有说明警队不作为的范围。

警方发言人说:「警方一直尊重新闻自由和传媒采访的权利,亦明白记者需要在现场进行采访及拍摄。警队会继续在不影响警方行动效率的前提下,尽量配合传媒的采访工作,包括派遣传媒联络队到场作出协调。警方亦会继续与传媒业界沟通,务求让双方都能够各司其职。」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 二九一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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