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卓然转私人执业 传谭耀豪任刑事检控专员

2020-12-2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早前直言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工作上「不咬弦」,今年七月底已正式向司长请辞,将于本月三十一日离开服务二十五年的刑事检控科。本报得悉,梁卓然度过六个月「冷河期」后,转为私人执业「搵真银」,有传梁卓然将加盟位于金钟力宝中心的QED Chambers,该大状办事处由布思义资深大律师(Andrew Bruce)作为「阿头」。消息称,刑事检控科「一哥」将由内部提升,「大热人选」为具有资深大律师衔头的谭耀豪接替,内部晋升一般程序需要半年时间「署任」,才会正式「坐正」。

自去年六月反修例示威案至今有一万多人被捕,警方蒐证后会向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呈上调查报告及请示法律专业意见,以决定向被捕示威人士起诉适合的控罪,但过去一年疑有人「放生」或选择较轻微控罪作检控,律政司司长决定「拨乱反正」,于今年九月二日透过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向内部同事发出电邮,表明由即日起所有涉及「不提证供起诉,改为签保守行为」的「拍板」,须经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决定。除了专责处理反修例案的「特别职务组」副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外,另加入副刑事检控专员谭耀豪一同审批示威案的撤控个案。

据知,于九四年加入律政署,现年五十二岁的谭耀豪原本掌管刑事检控科「分科一法律指引」的三个组别,分别为原讼法社庭,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的法律指引,律政司为了堵塞漏洞,决定将分科一法律指引重组,目前的分科一的三个组别改为「裁判法院法律指引」,「海关案件」及「裁判法院上诉」等,并交给谭耀豪「把关」。原因是「示威被捕者」是由最初的裁判法院组别人员决定是否作出检控,以及在裁判法院获脱罪及轻判后,应否提出上诉覆核等,都由此组成员作最终决定。

目前刑事检控科共有五位副刑事检控专员,分别为谭耀豪,杨美琪,陈淑文,林颖茜及何咏光。当中以谭耀豪的资历最长,而谭耀豪在众人中是唯一一位具有资深大律师的衔头。谭耀豪于一七年正正与时任的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和许绍鼎等三人争夺接替离任的杨家雄「刑事检控专员」一职,结果梁卓然「跑出」,而许绍鼎则选择离开刑事检控科私人执业,近月频频代表示威案的被告打官司,与旧同袍在庭上「打对台」。

根据警方资料显示,由去年六月九日至今年十一月三十日,警方于各区示威活动中共拘捕一万零一百七十一人,当中涉及七千四百四十八男及二千七百二十三女,年龄介乎十一岁至八十四岁。涉及罪名包括参与暴动、非法集结、伤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普通袭击、纵火、刑事毁坏、袭警、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藏有攻击性武器等。警方已检控二千三百八十九人,当中被控暴动罪的有六百九十五人,截至上月底,二千四百零二人已经或正在司法程序处理的人士当中,其中六百七十九人须承担法律后果,一百人审讯后无罪释放,其馀人士的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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