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乐死因研讯】周梓乐身上伤势 没显示曾经受袭

2020-12-18 00:00

法医郭嘉琪认为周梓乐是死于头部重创,与堕楼情况合。
法医郭嘉琪认为周梓乐是死于头部重创,与堕楼情况合。

(星岛日报报道)科大生周梓乐死因研讯昨踏入第二十天,负责解剖遗体的政府法医郭嘉琪认为周梓乐是死于头部重创,推断其头部移动撞向静止的硬物,造成多处线状骨折,周梓乐身上其他伤势与堕楼情况脗合,没有伤口显示周曾经受袭。在场观察解剖的资深法医暨港大病理学系首席临牀讲师马宣立亦认为,周梓乐身上「无乜伤痕令人怀疑曾经使用凶器」,并倾向相信其头部及盆骨伤势,是在相近时间着地做成,马更直言:「有时我哋唔好彩,跌到好awkward(突兀),就会有咁嘅下场。」

根据法医郭嘉琪的医疗报告指出,周梓乐的遗体共有九处医疗痕迹及廿五道新近伤口,包括头部及盆腔多道缝合伤口及针口,其中头部两侧的手术伤口长逾三十厘米。其头部、鼻梁、右胸、右腰、左右手掌、手臂以及右膝、右腿、左右脚裸均分别有瘀伤、擦伤或结痂伤口,可见伤口多集中在右身。

另周的头骨有多道线状骨折,他的脑部重约一千六百克,有明显脑水肿,脑室和脑塞消失,脑部中线右移,右海马旁回出现次血性坏死,额叶及颞叶广泛皮质挫伤等。周的肺部充血及水肿,右盆骨骼骨粉碎性骨折,其馀器官包括口部、食道、气道、喉咙、肝脏、肾脏、膀胱等没有异常。

政府化验师替周梓乐作了一系列毒理化验,发现周的口腔拭子样本及指甲碎片有人类血迹,比对DNA后认为可能属于周梓乐本身。周的尿液及血液样本无发现酒精,血液、尿液、胃溶物样本则验出多种药物,但均没有超过治疗水平。惟化验师未有在遗体内验出山埃或辣椒素,显示周梓乐生前或未有吸入胡椒喷雾及催泪烟。不过郭医生补充,山埃或辣椒素在人体内短时间便能代谢,而周梓乐堕楼至化验遗体,已相隔十天。

郭医生推断,周的伤势是由右边头部受硬物直接冲击造成,并牵连左脑受到对冲损伤,引致左边头骨亦有骨折,其中一个可能,是头部撞击地面造成。周梓乐身上的伤势与堕楼情况脗合,没有伤口指向他曾受到袭击。若死者是先遭钝物打至不省人事,头骨会出现粉碎性骨折或被「打凹」,而非线状骨折。

应周梓乐父母而在场观察解剖的马宣立医生亦同意郭医生的见解,认为周梓乐右边头部及盆骨受到「硬创」,而其头部是致命伤,又形容「身体打横先可以撞到咁」。马医生补充,如果死者的头部是先遭受较大平面的武器重击,其头骨会出现线状骨折,若周之后堕楼时刚好相同位置着地,则会令法医「未必分到」是伤势是袭击抑或堕地受伤。惟他又强调「要咁啱,非常巧合,好制造咁先得」。

而代表家属的郑淑仪大状关注到,周梓乐遗体的双手手掌均有蓝色瘀痕。马医生及郭医生认同,这种伤势在堕楼伤者身上并不常见,不能确定如何造成。惟二人都认为瘀伤并非致命,马医生更形容,即使是急症室医生「都未必放在眼内,唔觉得系咁重要要留意」。

案件编号:死因研讯一九三二——二〇一九。

马宣立医生认为,周梓乐右边头部受到「硬创」是致命伤。
马宣立医生认为,周梓乐右边头部受到「硬创」是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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