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勿忘初心,制度应不变

2020-12-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在「国家宪法日」网上座谈会上,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认为,除非香港去冲击内地制度,否则回归五十年后制度仍然不会变。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莫树联指,不论在《港区国安法》出台前后,香港的人权自由属已得之物。

梁爱诗说,在香港有人忽视甚至拒绝承认宪法在港的法律地位,宣传《宪法》是正确落实一国两制之所需。她提到,内地《国安法》因两地法律制度差异,不适合在港直接实施,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订立《港区国安法》是毋庸置疑,因为香港回归后,还未有法律防范、制止及惩罚破坏国家安全行为,中央逼切需要作出决定去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机制和建立执行机制。

《宪法》及《基本法》未提及香港在二○四七年后会不变,她认为,届时如能保持初衷,则不需改变,「除非到时我们无需要保持原来的制度,或者高度自治不成功,或者香港的表现冲击内地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否则我相信不应该会变。当然《基本法》和宪法无写五十年之后不变,但如果勿忘初心,我相信是不应该变。」

莫树联就形容,香港的人权自由是已得之物,不论在《港区国安法》出台前后,加以珍惜便可,不用拚命争取。对于人大常委会将《港区国安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他认为可以理解,因为本港近年出现连串事件增加危害国安的风险。《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有人质疑会削弱香港的人权自由,他解释,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是要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及香港繁荣稳定,须用刑法禁止损害这些基本价值的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提到,西方部分国家与香港「揽炒派」攻击《港区国安法》,在观念上把《基本法》的效力和生命力,与中国主权完全割裂、甚至对立,本质上属「港独」。国家安全最重要在于人心,忠诚是最重要的道德要求,宪法忠诚是现在政治忠诚的普遍模式。

陈端洪又表示,二○一六年香港立法会多名候任议员在宣誓过程中的行为丑陋,人大常委会果断通过解释《基本法》第一○四条,起正本清源、扶正去邪的作用,并非「加料」,没有规定行为规范和后果,他强调,亵渎宪法誓言等同亵渎主权,向主权宣战,没资格当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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