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爱国者治港 人大决定划清底线

2020-12-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昨日是「国家宪法日」,特区政府举办网上座谈会。中联办主任骆惠宁表示,《港区国安法》威力初显,香港进入了由乱向治的关键时期,《港区国安法》中许多规定还需要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机制。他强调,近来部分参选或当选公职人员的人公开宣扬「港独」、寻求外国势力干预等,人大通过决定进一步划清了「爱国者治港」的底线标准及政治规矩,将祸国乱港者驱逐出特区的管治架构。特首林郑月娥认为,有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区的关系,令社会产生对立,当前急务是对宪制秩序及政治体制正本清源。

骆惠宁在致辞中分享三点感想,首先是《宪法》及《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社会必须充分认同与尊崇《宪法》。他表示,香港自回归之日起,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宪法》及《基本法》共同确定了香港特区新的宪制秩序,而宪制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是特区设立的根本宪制基础,「《基本法》的各项规定,要放在《宪法》框架内来理解,才能得到全面准确贯彻执行。」

不过,从一系列重大政治和法律争议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变,而漠视特区宪制基础的根本改变,他形容「这是近年香港出现一些乱象的思想根源」。他指出,只有认同和尊重《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区的宪制基础,才能破解近年来「一国两制」实践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只有在《宪法》和《基本法》共同保障下,香港的高度自治、法治精神、繁荣稳定才能得以实行和长期保持。

骆惠宁又提到,是《宪法》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功能,香港特区必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他称,去年发生修例风波以来,香港一度陷入社会动乱,国家安全面临巨大危险,「一国两制」实践受到严峻挑战,中央审时度势,根据《宪法》及《基本法》制定《港区国安法》,将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填补了香港长期以来的法律漏洞。

他认为,近月《港区国安法》威力初显,香港进入了由乱向治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筑牢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堤坝,《港区国安法》的许多规定,还需要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机制,成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原则,得到香港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切实执行。

谈到第三点,他强调爱国是《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神圣义务,香港特区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只有在爱国者管治之下,香港才能有长远的安定与发展。他指,近年香港部分参选和当选特区公职的人员,公开宣扬「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完全与「爱国者治港」的宪制要求相悖离。

他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月通过关于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划清了「爱国者治港」的底线标准和政治规矩,「确保所有从政者拥护《宪法》、《基本法》、效忠国家和特区,将祸国乱港者驱逐出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这个决定为立法会议员资格立下了管长远的规矩,也从深层次构建了特区公职人员对国家的认同和情感,有利于落实《宪法》确立的爱国主义精神,彰显《宪法》在香港特区的至上权威。他总结,《宪法》权威的树立有赖于全社会养成《宪法》意识与观念,特区政府和公职人员应当带头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在特区全面贯彻落实。

林郑月娥致辞时指出,政府会继续大力推动《宪法》、《基本法》及《港区国安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她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香港回归二十三年多,社会对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认识仍有不足,加上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区的关系,甚至将「一国」和「两制」对立起来,令香港社会产生不少争拗、矛盾、甚至对立,当前急务是对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政治体制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当中公众教育至为重要,会特别向公职人员、教师、青年人方面更深入推广宣传。她又指,《港区国安法》为保持香港社会的繁荣和稳定提供坚实的基础,遗憾的是,过去香港以至国际社会有部分人士对于法例存有一些误解,甚至造成争议,别有用心的人亦趁机进行炒作。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