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加控串谋发表煽动文字
2020-11-05 00:00
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针对三案共七条煽动文字的控罪,申请修订控罪,要求在控罪详情增加「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的意图;并指谭于七月四日摆街站期间将咪高峰递给一名黑衣人叫口号,新增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将三案一并转介至区院审理。
辩方资深大律师戴启思明言反对加控及转介,指控罪内容不清晰、具体,质疑控方得悉辩方有意申请终止聆讯后,才急急添加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导致原本可于裁判法院处理的案件要转至区院,滥用司法程序。惟苏官指,控方举措并不会对被告造成不公,辩方可以在区域法院申请终止聆讯,故批准控方的申请。
四十八岁的谭得志,现面对十四条控罪,分别涉及三宗案件,包括在今年一月十七日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参加未经批准集结、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及发表煽动文字;及在同月十九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带领人群向警员发表辱骂言论、扰乱秩序、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
谭在另一案被控今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对开举行或召集未经批准公众集会、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从获授权人员作出的命令及发表煽动文字。
最后一案则指谭在三至七月的街站中,发表「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七二一唔见人 八三一打死人」等文字及口号,被控五项发表煽动文字罪及一项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
谭昨被加控的罪名指他于今年七月四日,在西洋菜南街及亚皆老街与一班不知名人士,串谋发表煽动文字,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政府,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判定的事项,引起香港居民的不满或离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文字。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罚款五千元及监禁两年,其后可处三年监禁。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一六九一、一七一一、东区刑事九五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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