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案屡抨警 裁判官林子勤平调淫审处

2020-10-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报得悉,在审理反修例示威相关案件中,多次批评警方夸大供词并不可信,而裁定案中被告袭警或阻差办公等罪名不成立的西九龙法院裁判官林子勤(见图),将于下月二日起「平调」往淫亵物品审裁处工作,主要负责为事物及物品评定类别,以及裁定有关物品是否属于淫亵或不雅。换言之,林官将调离刑事案件的审讯工作,短期内都不会处理示威案件。

于一九八三年在香港出生的林子勤,〇五年于英国诺定咸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〇六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于同年开始私人执业,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正式加入司法机构,担任裁判官,先后驻东区及西九龙裁判法院。

因参与一六年旺角暴动罪成判囚四十六个月的「占旺女村长」毕慧芬,被控于去年七月在玛嘉烈医院内涉拳打保安,以及拒绝向警员出示身分证案后,林子勤裁判官于上月十六日在裁决时称,事主保安员表示没有被打中,亦没有感到痛楚,即使其他证人能够描述被告袭击的动作,但法庭会以事主证供为主。精神医生诊断被告智商只有五十至七十,表现冲动,不跟从他人指示,记忆力比常人低,林官质疑被告能否理解警员要求她出示身分证,虽然被告一度拿出身分证又收起,可见被告理解要求,但林官认为对于智障人士而言,并非唯一合理推论,有可能只是「小朋友发脾气」,故裁定被告两罪均罪脱。林官更寄语涉案人士,处理如被告智障人士事件时,应给予包容和耐性,非用强硬态度。

另林官在审理四名男子被控于元旦日在山东街与通菜街袭击一名便衣男警案时,认为证人女警供词与片段不符,被告李俊贤根本没有挣扎,却遭警员弄至严重受伤,斥责警员使用武力不合比例,存心推搪及夸大证供,至于警员在辨认被告锺兆濠,仅观察了一、两秒,林官质疑认人质素差,乃裁定二人均罪脱,同案另两被告李炳希和利子恒则因曾承认协助在场人士避免拘捕,令施袭者成功逃走,属履行把风角色,乃裁定袭警罪成,各囚三个月。

此外,林官处理于「六.一二金钟冲突事件」,承认非法集结罪的一名贸易公司董事助理入狱两周,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申请覆核,直指林官没有充分考虑现场其他人士的暴力行为,以及过分着重被告个人行为,刑期应最少为两个月监禁,但林官表示已根据上诉指引考虑判刑因素,拒绝控方的覆核申请,维持原判,下令控方须支付是次的讼费。

林官于今年六月中在处理听障学生被控袭警案时,亦拒绝控方要求警员匿名令的申请,强调匿名令不合理及不相称,此举是减低传媒积极报道和不符合公众行益。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