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律师:已联系士林地检署
2020-10-13 00:00
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昨表示,受陈委任担任其赴台接受刑事侦查程序的选任辩护人,并已依据授任意旨与司法警察机关接洽,以及向士林地方检察署陈报办理中。法律行亦指,基于律师保密义务,恕难奉告涉及刑事侦查核心的事项。台湾传媒报道,士林地检署表示已收到律师陈报书状,将积极侦办,目前正讨论后续事宜,并呼吁特区政府务实回应司法互助请求。
潘母昨向传媒发放录音表示,如果陈未及时在下周五前,即其在港出狱满一周年之前赴台,将不会再替他求情,「陈同佳,你已经不再是小朋友,现在你已经廿二岁。台湾已经提供了几个途径给你。点解你还不办手续起程呢?如果你过了我给你的期限,十月廿三日前仍未踏上台营航机,那么我就不再帮你求情,现时只剩馀十二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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