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师长伞袭警囚五月半

2020-09-1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十一月二日中环爆发示威,有人堵路、纵火及涂鸦。年轻广告设计师被追捕时用长伞打向警员的头盔及管有两枝喷漆,昨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袭警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成,郑纪航裁判官推断他意图用喷漆涂鸦店铺或街道,并斥责被告涂鸦行为令人厌恶,有些标志更充满仇恨及宣扬暴力,破坏及分化社会,乃判被告即时入狱五个半月,并驳回其担保等候上诉申请。郑官又劝年轻的被告应自我反省、洗心革面,若日后仍选择以香港为家,应做个遵守本港法律的市民。

郑官在裁决中指,二十二岁被告张俊文的自辩内容是谎话连篇、前言不对后语、砌词狡辩、自欺欺人,例如他强调当天因为人多而未有参与集会,却「说漏了嘴」称自己在集会换上黑衣,证明他在庭上说谎。

被告口口声声强调一直寻找方法尽快返回屯门住所,却在铜锣湾西行往更危险的中环等候巴士,不选择向东走到北角、炮台山等交通受阻风险较低的地方,再转乘可行交通工具回屯门,最终花了六个小时仍未离开。

另外,被告到达中环后,在交通状况随时转变下,没把握回家机会,反而先去吃晚饭,晚饭后又选择到街上观看环境,可见他不是真的想回家。

至于涉案两枝喷漆,被告声称是他被催泪烟熏到眼晴,有陌生人给了他生理盐水洗脸,还给了他一袋物资,他事后才知袋里有两罐喷漆,惟郑官认为这说法令人难以信服。

郑官拒绝接纳被告的所有证供,不接纳他没有用过雨伞打向警员。另外,事发时中环有人堵路、纵火及破坏商店,被告携带面罩、护目镜、手套等暴力示威常用装备流连中环,又向制服他的警员说「我都知攞住呢啲嘢唔啱」,由此推断他意图打算在有机会时,用喷漆涂鸦店铺、地面或路牌等,故裁定他两罪罪成,并斥涂鸦行为自私、令人厌恶,令井井有条的街道变得涂鸦处处,而示威者往往喷上充满仇恨及宣扬暴力,破坏及分化社会,行为严重。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四六○——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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