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勒巷现「掷物狂」 铁牀框掟落街毁车
2020-06-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尖沙嘴闹市昨凌晨惊现「掟牀落街」掷物狂徒!一幢住宅大厦天台,突有半边铁牀框及圆木凳「从天而降」,击毁停泊路边一辆七人车,当中木凳更掟至对面十米外大厦,击穿二楼外墙檐篷后堕地,幸无途人被击中,否则后果堪虞,警方事后两度在大厦搜捕狂徒,暂无人被捕。
昨凌晨三时许,有无良住客先将一张圆木凳抛下,由于力度猛烈,木凳飞越十米外击毁对面大厦二楼檐篷,着地后两只凳脚亦应声飞脱,未几再有高逾一点五米的半边碌架牀铁框,从大厦天台掷落楼,击中路边一辆七人车头,附近店铺三十岁姓陈女职员闻巨响报案。
警方赶至发现无人受伤,登上大厦查看暂无发现,正搜寻涉案掷物狂徒,七人车车主亦到场了解,发现前车牌被撞至飞脱。有目击者透露,狂徒先将凳掷下继而再掟碌架牀,其后一名身材矮小南亚汉从大厦慌张步出,四处查看一番后离去,警方追查是否与案有关。
至昨晨九时许,数名军装警重返现场调查,可见天台仍遗下半张碌架牀、一张牀褥及数块砖头,怀疑有住户将天台当作垃圾站弃置,警方事后知会清洁工人将之搬走,以防再被人高空掷物。据大厦看更表示,经常有南亚住客走上天台饮酒消遣,曾被其他住客投诉噪音。
根据法例第二百二十八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4B(1)条「自建筑物掉下的物体」,若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至对在公众地方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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