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设计师起警底违禁令判缓刑

2020-06-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律政司司长去年十月二十五日成功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发布警员的个人资料,已婚女设计师在禁制令生效期间,在facebook转载某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并辱骂「血债血偿」,及「黑警」等字句。结果因民事藐视法庭被带上法庭,她昨在高院承认已删除帖文及社交平台户口。法官高浩文判她入狱二十八日,准以缓刑一年,并考虑其财政状况后下令她须向律政司支付三万元讼费,成为首宗违反警员起底禁制令的案件。

任职自由平面及珠宝设计师的三十九岁被告陈蔼柔声称,她于去年十月因面临事业低潮而到英国及日本散心,并不知道涉案临时禁制令已颁布,她于去年十一月五日在网上看到涉案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便复制及公开转发讯息,她直认自己一时卤莽,现已深感后悔。

警员翌日上门调查案件,并以「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拘捕她。她与警方充分合作并交出其社交平台的帐号与密码。陈已立即删除该帖及社交平台户口。

涉案警员及其家人表示自陈公开他们发布后,他和家人每日最少收到二十粗口滋扰电话,而被逼要更改电话号码。他在街上被人认出时更被骂「黑警」及「黑警死全家」,该警员被起底后其资料亦遭人申请了器官捐赠及绿色殡葬。

他与妻子的名字曾被涂鸦在某停车场的墙上,其妻子因担心个人安全而饱受失眠的折磨,一直害怕被人认出,两人到外国暂避后居住在安全屋三个月。

高浩文法官指,撇开政治立场而言,任何人亦不能参与起底活动,更何况现今科技发达,讯息发布后便迅速广泛传播,网民按数下键而发布的讯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人物造成长久伤害,但考虑到被告众多的求情因素,最终判其入狱缓刑。

律政司申请三十五万八千元的讼费,但法官考虑到被告从事自由工作,月入仅二千至三千元,积蓄亦只有四万元,故下令被告只需支付三万元讼费。

案件编号:高院杂项案件二四九——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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