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机场三炸弹 无业妇东涌落网

2020-05-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凭藉追踪电话来源及翻阅大量「天眼」片段,警方侦破十一日前机场亚洲国际博览馆、油库及酒店共三地点被虚报「诈弹」案,前日在东涌富东邨的公园拘捕一名中年女子,在其家中检获犯案时所穿的衣饰,警方仍追查女疑人犯案动机,并谴责涉案者行为极不负责任,警告「炸弹吓诈」可重囚五年。

女子连涉三宗虚报「诈弹」案被捕。涉案四十八岁姓谢女子,与家人同住筲箕湾耀东邨耀富楼一单位,报称无业,涉嫌「炸弹吓诈」仍被扣查。据悉,警方追查下相信谢女没有政治背景,亦不涉及参与任何反修例活动,正了解其犯案动机。

大屿山警区助理指挥官(刑事)庾博瀚总督察表示,本月七日上午九时四十分,警方九九九报案中心接获匿名电话,指已在机场包括亚洲国际博览馆、油库及酒店合共三地点放置「炸弹」。警方派员到场仔细搜查,并无发现可疑物品,案件列作「炸弹吓诈」。

重案组追查发现,有人当日在东涌东荟城商场向职员借电话报假案,经翻看沿途大量闭路电视片段,成功掌握目标疑人行踪。至前午十二时二十分,警方掩至东涌富东邨的公园拘捕谢女,押带其家中检获犯案时所穿的服饰,包括背囊、鞋及衣服等。

庾续指出,警方留意到近日有多宗「炸弹吓诈」及虚报案件,无论其动机如何,有关行为极度不负责任,不但浪费警力,更对市民大众构成不便及麻烦,警方对此等行为予以谴责。他续称,疑犯通常是匿名报案,意图掩饰身分逃避警方追查。

他强调,虚报炸弹是严重罪行,根据《公安条例》第二十八条,任何人士触犯「炸弹吓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五年,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而在案发前一日,即本月六日中午,警方亦接获一名男子报案,指港铁观塘站及港铁将军澳站分别被放置不明粉末,警方接报到场搜索没有发现,调查后案件列「炸弹吓诈」,暂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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