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署内走火轰伤大腿

2020-05-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柴湾警署发生警枪「走火」事件,一名辅警前晚上班在上膛及退膛区上弹时突然走火,射出一发子弹击中其右大腿,幸仅属擦伤,送往东区医院救治。今次为过去五年第八宗同类意外,有三男女警中枪受伤。警方重申,警队就使用装备有严格规定。

据了解,肇事辅警隶属柴湾分区警署,前晚当通宵更,当晚十时四十分,他在警署枪房领取左轮佩枪后,便到上膛及退膛区上弹,其间手枪意外走火,「砰」一声过后,子弹击中其右大腿,幸好伤势不重,清醒被送往东区医院治理。

警方发言人重申,警队就使用装备有严格的规定,案件由东区警区重案组第二队接手。有资深警官称,警员开枪后,该警员所隶属警区指挥官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将初步调查报告交予警务处处长。另外,警方若调查发现有人涉嫌疏忽管理枪械,可能进行纪律聆讯。

有枪会成员指出,军装警现时使用左轮手枪,是美国制,已用上逾二十年,但走火机会极微,因为该款枪备有三重安全装置,包括撞槌保险掣(Hammerblock),撞槌掣动掣(hammerstop)等。他强调这款枪安全性强,只有扣动扳机才会射出子弹。今次为过去五年第八宗警枪走火事件,有三男女警员腿部受伤。对上一宗为一八年七月中旬,黄竹坑警察学院一名男学警,在靶场练习射击训练后,拟将佩枪收回枪袋时疑走火射出一枪,学警被子弹轰中右大腿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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