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学生涉堵路 判签保守行为

2020-05-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四岁男学生及二十七岁男厨师涉嫌在二月四日,在旺角以发泡胶箱和胶栏杆设置路障堵路,二人同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罪,案件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控方决定不提证供起诉十四岁男童,罗德泉主任裁判官批准男童以现金一千元自签保守行为十八个月。男厨师则维持控罪,但暂时仍毋须答辩,其案件押后至六月一日再讯,其间厨师获准保释外出候讯。

罗德泉主任裁判官批准十四岁被告以自签守行为方式撤销控罪,但他在签保期间需保持公众安宁及行为良好,如护颈套及手套等的涉案证物则一并被充公。厨师的案件获法庭批准押后,以待控辩双方商讨能否以其他方式处理案件。

两名男被告依次为十四岁学生及二十七岁厨师李晨光。二人同被控于本年二月四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山东街与弥敦道交界,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以发泡胶和胶栏杆占据九平方米,对车辆造成阻碍。

案情指,警方事发当日在上述地点巡逻时,发现黑衣示威者将发泡胶及胶栏杆等物品抛出行车线,警方逐制服两名在场的被告。案件编号:西九刑事四三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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