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消防指非礼 总队目否认九罪

2020-05-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五旬消防总队目于前年八月起逾半年内, 涉嫌多次在不同分局内非礼女下属,包括捏前臂、腰、臀部等部位, 又曾「撩」对方胸围带,女下属不甘受辱,去年三月底向上司投诉,获建议报案揭发事件。消防总队目否认九项非礼及普通袭击罪,案件昨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女事主昨供称不敢当场反抗,因「 惊会变到好大件事」,她及后补充指,被告已在职多年,而自己在消防局任职多年从无树敌,不希望因此事而影响两人的前途。

五十二岁被告陈耀康被控六项非礼及三项普通袭击罪,其中一项非礼罪涉及事主Y,其馀八罪均涉及事主X。事主X昨出庭供称,前年九月二十七日及约在十月间, 被告曾两度在消防总部通讯中心对她上下其手,包括捏前臂、腰,其中一次更曾轻拍及捏其臀部,并评论「肌肉结唔结实」。事主提到同为十月某日,两人在茶水间遇见,她即时离开, 惟被告穷追不舍更「揸」其臀部。事主续称去年二月十八日, 被告下班后更到事主当值的流动指挥车上,坐在其身旁,不停在膝盖及大腿来回抚摸,更称「好似真系无咁结实」云云。

至去年三月七日,事主于上环消防局接受训示时,被告走近并捏其臀部约二十秒。翌日早上事主与另外两名同事在上环消防局办公室当值,被告到达办公室不久就触碰事主腰及臀部, 事主拨开被告后借故离开到休息室。同月月中,事主与被告及另一同事三人同乘升降机,惟当同事离开后,被告就走近摸事主头发、又轻捏下巴。事主步出升降机时,被告又再跟随并触碰事主右臀,事主忍无可忍以帽大力拨开被告,着他「唔好再搞」却反遭对方指责「脾气咁大」。

直到去年三月二十二日、即事主报案当天,早上换更时被告曾「撩」她的胸围带、又趁事主行经时悄声说「肥咗啊」。事主下班后致电上司投诉被告,上司认为被告行为或涉刑事成分,建议事主报案,继而揭发事件。

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一八七三——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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